索 引 号 SM03908-2400-2022-00008 文号永上政〔2022〕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7-26
标题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8-2400-2022-00008
文号 永上政〔2022〕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7-26
标题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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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工作目标,现成立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管护队成员根据上坪乡环境治理工作实际,积极整合环保网格员、森林消防员、河道专管员进行协调联动,划分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片区。

  管护队成员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业企业污染巡查、农业畜禽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清理、村居容貌提升、公共安全维护等工作,形成联控联动机制,上联部门,下联群众,针对巡查发现或群众反馈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总上报

  给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优势,使环境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促进上坪乡社会和生活面貌全面提升。同时,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做实做强做优网格,发动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充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量,强化综合治理队伍建设。

  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由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指挥,成员由各村环保网格员、森林防火员、河段长及金盾公司上坪巡防中队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年底考核一次,年终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环保网格员负责所在村的日常巡查工作,坚持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做好相关记录。对个人负责的相应辖区内主要河段、重点企业、行政村域巡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企业微信上报的巡查每月不得少于4次,上报事件每季度不得少于2次;做好道路巡查,检查是否有如坍塌、下陷、隆起、破损等险情,监督并制止村民在道路上打谷晒粮、在护栏和绿化设施上晾晒等,对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直接整治,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森林防火员负责做好责任区山林的管护工作,杜绝有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或占用林地、私自砍伐等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

  各村河道专管员保障乡辖区生态环境质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主要河段、道路畅通,杜绝河道设置阻水障碍物、围堰、种植高杆植物等现象;发现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和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环境问题及时制止;突发河道堵塞、道路灾毁等安全问题以及违法排污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核清事实、向上汇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保证河段、道路畅通和村域卫生整洁。做好排污单位的监督排查工作;及时清理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生植物;保护和管理沿河、路及各行政村域内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河长公示牌等;做好公路养护;督促各村行政村域卫生保洁人员做到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天蓝、水清、路畅、村净”。

  金盾公司上坪巡防中队队员负责全乡的巡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违章排放行为、河道“四乱”行为、破坏公路行为及妨害村庄清洁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上报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并通知各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落实生态问题整改跟踪,巩固治理成效,防止生态问题死灰复燃。

  附件:1.上坪乡环保网格员名单

     2.上坪乡森林消防队伍队员花名册

     3.上坪乡河道专管员名单

     4.上坪乡金盾公司巡防中队队员名单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工作目标,现成立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管护队成员根据上坪乡环境治理工作实际,积极整合环保网格员、森林消防员、河道专管员进行协调联动,划分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片区。

  管护队成员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业企业污染巡查、农业畜禽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清理、村居容貌提升、公共安全维护等工作,形成联控联动机制,上联部门,下联群众,针对巡查发现或群众反馈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总上报

  给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优势,使环境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促进上坪乡社会和生活面貌全面提升。同时,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做实做强做优网格,发动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充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量,强化综合治理队伍建设。

  上坪乡生态综合管护队由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指挥,成员由各村环保网格员、森林防火员、河段长及金盾公司上坪巡防中队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年底考核一次,年终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环保网格员负责所在村的日常巡查工作,坚持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做好相关记录。对个人负责的相应辖区内主要河段、重点企业、行政村域巡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企业微信上报的巡查每月不得少于4次,上报事件每季度不得少于2次;做好道路巡查,检查是否有如坍塌、下陷、隆起、破损等险情,监督并制止村民在道路上打谷晒粮、在护栏和绿化设施上晾晒等,对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直接整治,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森林防火员负责做好责任区山林的管护工作,杜绝有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或占用林地、私自砍伐等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

  各村河道专管员保障乡辖区生态环境质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主要河段、道路畅通,杜绝河道设置阻水障碍物、围堰、种植高杆植物等现象;发现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和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环境问题及时制止;突发河道堵塞、道路灾毁等安全问题以及违法排污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核清事实、向上汇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保证河段、道路畅通和村域卫生整洁。做好排污单位的监督排查工作;及时清理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生植物;保护和管理沿河、路及各行政村域内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河长公示牌等;做好公路养护;督促各村行政村域卫生保洁人员做到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天蓝、水清、路畅、村净”。

  金盾公司上坪巡防中队队员负责全乡的巡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违章排放行为、河道“四乱”行为、破坏公路行为及妨害村庄清洁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上报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并通知各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落实生态问题整改跟踪,巩固治理成效,防止生态问题死灰复燃。

  附件:1.上坪乡环保网格员名单

     2.上坪乡森林消防队伍队员花名册

     3.上坪乡河道专管员名单

     4.上坪乡金盾公司巡防中队队员名单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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