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 永政农〔2025〕62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30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申报永安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
永政农〔2025〕62号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6-30 17:19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及《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遴选建立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粮食作物生产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重点开展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展示,进一步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打造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载体,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一、申报条件

  1、主体条件: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家庭农场)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相应规模的示范场地、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示范场地有固定期限使用权或所有权,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基地规模:种植业示范基地规模100亩(食用菌年生产20万袋,设施栽培5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以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等)、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为主(花卉、苗木、中草药、水产养殖等不列入示范基地)。动物防疫示范场应具备符合养殖业有关规定。

  3、其它:示范主体负责人及其成员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获农业品牌认证、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完成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并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规范运作的优先入选。

  二、申报程序

  由承担主体自主申报,如实填报申请表,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每个乡镇街道推荐示范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高质高效栽培、科学施肥、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信息传播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弃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按要求开展“五新”示范展示,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场所,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功能。动物防疫示范场主要开展现代化养殖技术示范、动物防疫、参观培训等。

  四、示范基地工作任务及要求

  1、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计划)。

  2、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技术人员、广大农民观摩学习4次以上,同时为参观学习人员做好推介工作,示范展示“五新” 应用情况。

  3、做好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秸秆利用示范,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达80%以上。

  4、按要求竖立标准示范基地牌。

  5、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6、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示范基地示范任务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归档,接受项目考核小组、上级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

  7、通过农技推广APP在线展示示范成果,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任务。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物化补贴。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基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示范任务的基地,取消补助,同时取消下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六、材料报送(材料上报一份,业主自留一份)

  1、永安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主体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土地所用权或使用权证明(土地承包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或计划(内容包括当年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内容,种植规模,增产增收预期效果,示范带动作用,社会效益等)。

  5、直接联系农户人员情况表(附件2)。

  6、一年来开展培训或组织观摩相关材料。(提供培训签到表复印件或参观培训照片,备注参观培训时间、对象及人数等)。

  7、其它材料: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品牌认证、农业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等证书复印件,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情况、示范成效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于7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822664。

  附件:

  1.永安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直接联系农户人员情况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