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1-1100-2018-00046 文号陶政办〔2018〕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陶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911-1100-2018-00046
文号 陶政办〔2018〕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陶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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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陶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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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小陶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小陶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8年度)

  为了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关于永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修编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小陶镇地质灾害点分布概括

  小陶镇位于福建省中西部的闽江流域沙溪上游丘陵山区,是永安市最大的建制镇,地处永安市西南方向,土地总面积414.8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万,辖3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地处丘陵地带,平均海拔340米,属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8℃,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拥有森林面积52万亩,覆盖率达81.7%。

  目前全镇共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主要有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主要分布于美坂、松山、小陶、五星等4个行政村。据统计,全镇5处地质灾害点有潜在威胁20户共140人(二中边坡已完成治理)。全镇地质灾害点的基本情况详见表1。

  二、2018年度重要气候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资料预测及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2018年度本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为4~10月,降雨比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各村(居委会)和国土、村建、民政、公安、林业、水利、学校、矿山等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二) 2018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小陶镇2018年降雨趋势预测和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正常。预测2018年度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为潜在危害较大的高发区域主要位于我镇的美坂、欧头、五星等村;尤其是部分山区农村如松山村高陡边坡地带是地质灾害易发生的主要地段。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以及部分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为主,境内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性达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1处(列为高发易发区段)以及其他危害性为一般级的4处地质灾害点,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应加以重点防范。此外,未列入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的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新二中校址、开采矿山区域、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等由各村协同各责任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分标准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加以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成立小陶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镇长蓝其行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李辉锦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村建站、医院、民政办、林业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所协调开展。逐步完善由镇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领导负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小陶镇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联络表

名 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组长

蓝其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3700001

副组长

黎录松(党委副书记)

3700823

陈知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3700272

李辉锦(党委委员、副镇长)

3706620

名 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成员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党政办

赖贞铨

3700270

国土资源所

黄元钰

3700316

公安派出所

范纯俊

3700026

财政所

周  俊

3700291

广播电视站

刘少勇

3704368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邓文财

3700276

水利工作站

陈信发

3700294

小陶医院

罗齐剑

3700287

林业站

林  春

3700311

村镇建设规划站

金  薇

3703089

经济服务中心

钟进宏

3700278

永安二中

赖承文

3700284

小陶中心小学

陈树铭

3700285

  (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及要求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汛前应组织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所在村组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标准;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保障、医疗防疫、治安保卫;其他相关内容等。

  小陶镇辖区范围内符合下述标准的区域均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1.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2.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3.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4.侵蚀河岸岸坡边缘;5.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6.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三)汛期监测巡查制度建立

  1.加强汛期巡查

  小陶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国土、村建、水利、民政、教育等成员部门单位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小陶镇人民政府。

  (1)汛前检查:检查各村(居委会)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和防治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预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国土、村建、水利、公路站、学校、矿山企业等部门应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在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小陶国土资源所联合村建、水利、公路、教育、矿山企业等部门应认真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各村委会、各责任部门及基层群众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小陶镇人民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小陶国土资源所应认真补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含已查明和每年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各地质灾害点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与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上报小陶镇人民政府,为编制下一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1)各村、各责任主体对各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2)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3)成立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基干民兵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质,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方案。对村(居)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制定本区域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四)预报预警响应及应急制度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五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气象防汛部门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信息,其中Ⅲ—Ⅴ级应向社会发布。对Ⅲ—Ⅴ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要求如下:

  Ⅲ级(黄色,注意级):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镇、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取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Ⅳ级(橙色、预警级):镇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危险区域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Ⅴ级(红色、警报级):镇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过去已确认但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同时我镇实施手机预警信息系统,预警方式为汛期(4—10月)通过手机发送气象预警信息,发送对象为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居)书记、主任、协管员。

  (五)地质灾害应急与灾情速报制度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各村(居)委、责任主体必须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尽快组织相关部门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镇民政、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电信、公路站等要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讯畅通、救灾物资、食品的运送。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要求如下: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按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3.速报时限。各村(居)委、责任主体在发生地质灾害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国土资源所,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四、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制度

  建立由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领导负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制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居)、点,明确具体监测人(受威胁对象)和监督单位责任人(村主任)。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灾害点监测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制度、灾情报告制度。各村(居)和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在汛期要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加强对险情的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或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在1小时之内迅速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镇、村(居)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保障防治资金投入

  镇、村(居)两级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建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建立由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领导负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小陶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主体,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我镇各主要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表2。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按照是谁诱发并受威胁谁就负责监测的原则进行认定;部分农村的灾点可由镇、村指定专门防治监测人员。由公路、矿山、水利电力、学校、工矿企业等业主或部门所诱发或自身受到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应由业主或诱发灾害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应在主汛期或强降雨期间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监测(如泉水变浑、井水突变、山体变形开裂或裂缝扩张、地面下沉、地表隆起或鼓丘、植物歪斜、动植物异常等),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隐患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积极组织搬迁避让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小陶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和防治监测责任人员网络情况,详见附表1。

 

小陶镇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一览表(表1)

序号

村名

编号

灾点名称及类型

主要影响因素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危害性

行政村  协管员

监测 人员

备注

1

美坂

350481-022595

流口崩塌

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4

12

较大

罗天雄

罗存腾

 

2

小陶

350481-015026

二中滑坡

地灾治理点

10

100

一般

吴继淼

赖承文

 

3

松山

350481-010296

二组滑坡

山体裂缝;人为削坡

4

14

一般

江永如

黄国展

 

4

五星

350481-000283

上炉溪不稳定斜坡

人为削坡,土层松散

1

12

一般

刘承灿

柯晋华

 

350481-010298

四组滑坡

人为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1

2

一般

刘承灿

刘庆如

 

 

 

备注

全镇地质灾害点合计5个,受威胁户数20户,受威胁人数140人。

原则上各地质灾害点以受威胁户主为监测人员。

 

小陶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表(表2)

 

部门

主要职责

小陶镇

人民政府

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协调、组织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组织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警示标志;采取措施,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的正常运作;发布镇内地质灾害监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况;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启动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国土所

在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协调、组织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各项工作。开展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农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责任制,经常性地了解各村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

水利

工作站

监控山塘、水库、河道、水渠、闸坝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问题目,并对诱发的灾害点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安全。

民政办

转移伤病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灾后救济工作。

公安

派出所

负责灾区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小陶医院

部署并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随时派遣医疗队深入灾区做好防疫、抢救、治病。

财政所

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公路站

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交通线路的畅通;做好村道、镇道等交通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对公路沿线危险岩土体进行全面处理。

林业站

监测林区地质灾害情况,组织林区各单位参加救灾保障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村建站

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电信部门

保持电信线路畅通,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各项指令传达到位。

教育部门

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和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保障汛期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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