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2-0400-2019-00115
- 备注/文号: 永发改价格〔2019〕104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1-04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申请停车场收费的报告》悉。为满足患者停车需求,根据《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价〔2017〕30号),经研究,现将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30钟)内免费。
二、 车辆停放2小时以内3元/辆次,停放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封顶收费10元(含同一天多次出入停放的车辆)。
三、你院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0日起执行。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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