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4-3000-2020-00002 文号永自然资[2020]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0-03-13
标题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14-3000-2020-00002
文号 永自然资[2020]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0-03-13
标题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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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立足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切实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自然资源所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科,负责制定下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承担日常工作;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为我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局办公室印发了全年工作要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等方面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相关计划,并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加强事前部署和事中事后监管,狠抓落实,严格考核,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法,通过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落实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年终评比、表彰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来抓,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稳步推进。

  (二)科学决策,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技能。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同时,积极适应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产生的新的业务问题,及时与法院、检察院、法律顾问或各行业专家进行交流、咨询,从法律上、政策上、技术上学习最新知识,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打下良好基础,正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阳光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一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将规范服务窗口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意识,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制定服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责任目标,确定窗口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等年度目标要求,印制发放一次性告知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及接受媒体、群众监督,使办事群众明明白白办事,少跑冤枉路。2019年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接件30095件(其中: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11616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12254件,注销业务3797件、查解封业务2428件),按期办结率达100%;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许可、规划计划等。同时,以主动公开为主,以依申请公开为辅,2019年共有29项内容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梳理我局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各项行政工作,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服务管理、审批工作人员日常操作规范管理与监督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绘制并公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严格按照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操作程序,强化登记、会审、签批、退补件办理等一系列环节,设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单,做好受理内容、审批流程和办结告知登记,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服务事项。

  (四)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必须拥有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鼓励全局未取得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组织考前知识培训。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65人,2019年拟共有10人参考;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律师等到我局授课,通过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辅导、理论研讨、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水平,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运用传单、微信、电台、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以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为契机,2019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约1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各类咨询100人次。为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把握违法行为制止、信访处理、卫片案件调查、案件送达等时机,结合案情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告知相关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五)严格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完善动态巡查制度,结合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平台有效做好日常巡查工作,2019年共开展土地动态巡查2430次,巡查区域覆盖228个行政村,巡查到位率和巡查覆盖率均达100%,未发生绿旗警示情况;同时,把握卫片执法范围广,效率高等特点,做好卫片图斑核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2宗,涉及土地面积143.3亩,其中耕地面积28.47亩,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宗,罚款87583.48元;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摸排,突出重点,着重对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工作进一步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行业综合整治,通过宣传指导、日常巡查、检查督查、执法打击等方式,不断完善行业治乱工作,巩固治乱成效。2019年度,共摸排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2宗、信访件42件、矿山企业36家;收到上级交办线索2条,已按时完成反馈。今年未发现新增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建立市、乡(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协管员作用,发现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把非法采矿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同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矿产资源的执法力度,对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认真排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起。

  (六)落实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一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微信举报平台、12336举报电话等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认真对接部、省、市各级信访系统,及时受理群众信访诉求。加强信访维稳“1+N”工作机制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程序,对所有的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案件进行认真登记和处置分类,立足调解,强化信访事项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程序、环节的衔接工作,及时书面答复信访人,保证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合理诉求都有具体科室和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和解决,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2019年以来,共受理的信访受理群众信访42件次,其中违法用地、非法采矿22件,求决及其他诉求20件,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我局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的防控。结合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进一步开展风险点动态排查,实行动态管理。把承担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职权的关键岗位作为防控重点,制定管得住、好操作的防范措施。实行廉政风险监控,要求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负责人每月上报问题排查表,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这一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对相关法律法规吃透不够,案件卷宗、法律文书文书存在部分争议。同时因缺乏有效强制手段,在违法行为制止、调查取证等环节工作开展难度大。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熟练掌握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年纪大不能很好掌握新的执法手段等,不能完全满足越来越复杂的执法环境的要求。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为履行自身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任务贯彻好、落实好。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主,结合“七五”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推动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纪检、监察、司法和公安等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形成合力,发挥各单位优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

  (五)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加大对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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