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0-00020 文号永市监法〔2020〕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07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0-00020
文号 永市监法〔2020〕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07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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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办、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

  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永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委法办﹝2020﹞3号)及上级局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0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当前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2020年永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各类市场参与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普法对象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辖区范围内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重点是本局领导干部、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市民。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对外公示的权责清单范围内严格依法履职,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

  (二)全面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在全局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法治理念。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捍卫宪法法律尊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水平。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加强对全体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通过上岗培训、定期轮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网络培训与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盐专营办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工作人员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学习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科、各业务科室)

  (五)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学法、守法、尊法和依法维权意识。(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1.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局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行政许可等工作,向广大生产经营者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信息公示公开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年报等行政事务,将市场的有序进入、退出落到实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市场监督管理科、各市场监管所)

  3.积极开展维权兴企法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商誉求生存的意识,积极做好内树“质量”外树“商誉”工作,逐步提高企业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意识。同时强化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将全社会重视维权工作作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共同抓手、常抓不懈。(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科、各市场监管所)

  4.积极开展规范市场秩序法治宣传工作。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商标广告监管、价格监管等职能,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生产者、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促进我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5.打好疫情防控宣传主动战。积极应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坚持依法防治、普法同行的理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全力夯实疫情防控保护线。(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六)着力强化主题活动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有效融合法治宣传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结合普法宣传,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力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居民、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各市场监管所)

  (七)做好迎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强化考评自查,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迎接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普法责任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实法治宣传骨干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周密安排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要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群众对市场监管法律的服务需求,不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做到形式多样化、宣传经常化。

  (三)及时总结宣传。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各部门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展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形象;及时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总结等资料归档备查,并于6月底和12月底向局政策法规科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中期及年终)(包括开展法规宣传活动、系统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企业法规培训等方面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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