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0-00198 文号永发改价格〔2020〕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10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0-00198
文号 永发改价格〔2020〕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10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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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福建大儒里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贡川古镇3A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的建议》(闽大儒文旅投综202010号收悉,根据《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价202030号),经研究,现将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12座以下客车、1.5吨以下货车)每次5/辆 

  2、中大型汽车(13座以上客车、1.75吨以上货车)每次10/辆 

  二、你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检查。同时你司应加强停车场管理,有效疏导车辆进出秩序,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三、本通知自20207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719日止。 

    

    

  安市发展和改革 

                  2020710 

福建大儒里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贡川古镇3A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的建议》(闽大儒文旅投综202010号收悉,根据《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价202030号),经研究,现将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12座以下客车、1.5吨以下货车)每次5/辆 

  2、中大型汽车(13座以上客车、1.75吨以上货车)每次10/辆 

  二、你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检查。同时你司应加强停车场管理,有效疏导车辆进出秩序,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三、本通知自20207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719日止。 

    

    

  安市发展和改革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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