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0-00104 文号永民〔2020〕9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7-27
标题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0-00104
文号 永民〔2020〕9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7-27
标题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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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永安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殡仪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婚姻登记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7日 

  

永安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服务机构负责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民政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位置来谋划、部署和推进。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民政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分层次集中开展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民政领域特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职工干部大会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摘编至少2次。局属各单位要将有关学习内容纳入本单位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组织集中学习至少2次,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利用日常检查、会议等形式,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针对各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放松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本业务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深入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设计、做好部署安排、强化评估考核,推动消除盲区漏洞。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健全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安全标准规范和风险防范制度,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手段,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养老机构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旬)。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落实措施,做好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下旬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督导。 

  (三)重点推动(2021年)。结合民政服务机构特点和工作实际,推动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重点任务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民政领域各类服务机构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总结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向三明市民政局和市安办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民政服务机构的政策指导,同时要加大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从源头治理入手,在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上发力,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和监测预警体系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除行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将安全隐患分为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附件1),执行闭环管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重点检查范围: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重点环节。要对存在的隐患建立“四个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限期整改,每月定期报送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附件2)、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3)。 

  (二)抓好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标工作,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坚决守住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凡养老机构违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要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指导督促养老机构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对养老机构违章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依法整改拆除。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2022 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制度,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通过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福建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七化”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 年7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7月中旬)。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 年7月下旬至12 月)。结合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细化具体治理措施,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虚假整改的严肃处理。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制度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2022 年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整治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确保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主体责任。养老机构法人(负责人)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因地制宜、一院一策,研究制定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要严格执行《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推动养老机构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制机制,2020 年前,打造1家示范单位,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2021 年要完成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总结,固化提升为安全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2022 年,有效落实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强化考核督导。市安委会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检查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养老机构要通过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即将上线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反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动态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各养老机构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福利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推动福利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福利院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为维护好院内孤残儿童、孤寡老人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解决福利院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问题,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福利院火灾防控水平,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对福利院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等排查治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每月定期报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从2020 年7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7月中旬)。部署启动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各干部职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 年7月下旬至12 月)。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对福利院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方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 

  (三)督促落实(2021年)。在局领导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重点问题,通过学习有关地方和示范单位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提升福利院的消防安全防控水平。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成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总结工作,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 月底前报送局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福利院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成立福利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进度安排,协调推动三年行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强化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的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救助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整治,力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全面提升救助站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及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救助站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人员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标准培训和相关政策宣传。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等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落实到位。 

  (二)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联合公安、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建立联查联治、隐患抄告共享等机制,共同强化对救助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学习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在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建设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场所布置和功能分区布局清晰,设备设施摆放安全稳妥,管理服务行为规范高效。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对本单位救助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安全,定期报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7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根据救助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站内消防工作的部署和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 年7月下旬至12 月)。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 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形成规范的消防安全标准管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总结工作,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 月底前报局社会救助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级分类分情况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因地因时因势推进具体专项整改行动,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成立消防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到事到人,对标对表按期推进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示范引领。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业务行动和工作试点,通过学习有关地方和示范单位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提升救助站的消防安全防控水平。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把握机遇,把治理行动转化为切实治理效能,提升本领域本机构效能和水平,确保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殡仪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整治,力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及其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场所消防安全得到明显加强的整治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统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构建社会事务工作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人员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标准培训和抓好相关政策宣传。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政府落实。制定用火、用电、用车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改必消。要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对不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补齐更换,对重要场所如油库、配电房、火化车间、 监控室、消防通道等和运输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明确岗位责任人,确保殡葬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合多方力量,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专门盯,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联合公安、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查联治、隐患抄告、信、急共享等机制,统一履行执法监察职能,共同强化对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我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建立落实“十项规定”情况常态化检查考评机制. 

  (三)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在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建设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场所布置知功能分区布局清晰,设备设施摆放安全稳妥,管理服务行为规范高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建账立档,挂牌督战,确保一个不漏地整改。对疏于管理、存在较大隐患或已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坚决按有关程序追究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紧急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查媒体反映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对本单位殡仪服务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安全,定期报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为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馆实施方案,结合行业特点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馆的部署和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下旬至12月)。对本馆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争取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形成规范的消防安全标准管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总结工作,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民政局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级分类分情况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因地因时因势推进具体专项整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到事到人,对标对表按期推进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导。要把握机遇,把治理行动转化为切实治理效能,提升本馆效能和水平。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确保实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三)强化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民〔2020〕61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安〔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整治,力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婚姻登记处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及其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实现两个整治目标。一是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确保婚姻登记处的场所消防达标,确定安全管理和消防治理红线。二是婚姻登记处场所消防安全得到明显加强。通过日常巡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等事项。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人员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标准培训和抓好相关政策宣传,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政策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空调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监控设备等的用电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对不安全的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合理预约登记,引导错峰登记,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 

  (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我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落实“十项落实”情况常态化检查机制。 

  (三)实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做法。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在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建设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场所布置和功能分区布局清晰,走道畅通,设备设施摆放安全稳妥,管理服务行为规范高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对本单位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安全,定期报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为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结合行业特点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布置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下旬至12月)。对中心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争取资金保障,确保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总结工作,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1.安全隐患分色标准 

       2.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3.民政局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附件1                        

  安全隐患分色标准 

 

  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将安全隐患分为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一)红色隐患:属重大安全隐患,危险程度极高,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极容易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引发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立即着手整改,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橙色隐患:可以是重大安全隐患,危险程度较高,危害和整改的难度较大,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的隐患。 

  (三)黄色隐患:有一定危险程度,有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整改的难度不大或可以马上整改的隐患。 

  (四)蓝色隐患:危险程度不高,不会马上或者直接引发事故或造成人员受伤,可以马上整改的一般隐患。 

 

 

  

附件2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日期: 

序号 

生产经营 

单位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 

整改时限 

是否 

销号 

1 

-------- 

G534线中村段K340+939-K341 

+000段左侧下边坡,墙体出现多处裂缝,最长裂缝达12米,局部外鼓达40厘米,其中35米长挡土墙(墙高13米)出现外倾,最大外倾达5公分,路面出现多处开裂、下沉。 

对该段挡土墙进行加固。 

截至-月-日,------ 

红色 

年 月 日 

 
         

橙色 

   
         

黄色 

   
         

蓝色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备注: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每月20日前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3611639@163.com。 

  

附件3 

  民政局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序号 

单位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 

整改时限 

企业 

责任人 

主管责任部门 

监管责任部门 

属地 

党委政府 

1 

   

采用------- ,------ 

截至-月-日,------ 

红色 

         
         

··· 

         
         

橙色 

         
         

··· 

         
         

黄色 

         
         

··· 

         
         

蓝色 

         
         

···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①填报单位为救助站、殡仪馆、募捐办、国德老年公寓、沁园老年公寓、爱心老年公寓。 

        ②以上表格请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36116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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