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
连丹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工作;
刘洁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工作;
林颖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工作;
黄艳妮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
刘丹怡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
吴珍春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信访室工作;
邹来涛同志调到永安市看守所工作。
特此通知。
永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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