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27-3000-2021-00007
  • 备注/文号: 永审〔2021〕8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10
永安市审计局关于洪自力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永审〔2021〕8号
来源:永安市审计局 时间:2021-05-18 16:43

各科室、投资中心:

  经研究决定:

  洪自力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生态环境科科长,不再担任农保科科长;

  陈德洁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企业科科长;

  赖丽旸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财政金融科科长;

  张睿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侯立夫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小燕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经济责任科副科长;

  罗锦珑同志任永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

  免去袁文峰同志永安市审计局经贸科科长职务(调出);

  免去叶琴妹同志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出)。

  永安市审计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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