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水畲族乡,各有关民族村: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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