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5-3000-2021-00029 文号永曹食安办﹝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2-18
标题 关于印发2021年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905-3000-2021-00029
文号 永曹食安办﹝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2-18
标题 关于印发2021年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09:30
| | | |
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2021年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已经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现将文件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永安市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2021年曹远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系列讲话批示精神,提高食品监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察、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伟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看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并及时拨付专项工作经费。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落实村(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村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全镇各村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责任到位。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在聚餐报备、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特别食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规范各村集体聚餐报备制度。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流动摆摊监管措施。

  2.加大力度推广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联合公安、农业、卫计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设点提供食品安全问题咨询和样品展示,并接受现场食品检测、举报、投诉。工作人员通过宣传材料向公众宣传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知识,讲解国家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3.切实巩固治理整治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察、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厨师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