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2-00014 文号永财会[2022]6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5-23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2-00014
文号 永财会[2022]6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5-23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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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2〕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明财会〔202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上报工作。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市直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整改。市直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内部控制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要求。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属单位不纳入我市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式 

  我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请在外网通过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360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福建)”(http://220.160.52.205:9797/),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单位登录名为“组织机构代码@NKBG”(若单位只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如:A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45678MB112233JK,该单位登录名为“MB112233J@NKBG”),密码与上年相同或与该单位登录名相同或123456@NKBG。 

  (三)报送要求 

  1.市直各部门应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根据我局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报送三明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对口业务科各1份。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市直部门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财政局文教科、经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社保科、预算科应于2022年6月13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所属归口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三、培训安排 

  为规范我市内控报告编制,方便市直各单位内控报告编制人员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我市2021年度内控报告按时保质完成编制上报工作,决定举办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班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要求和流程。 

  (二)培训对象 

  市直各单位负责内控报告编制经办人1名。 

  (三)培训单位及时间 

  经费核拨归口文教科单位:5月27日下午2:30-4:00 

  归口经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社保科、预算科单位:5月27日下午4:00-5:30 

  (四)培训地点 

  永安市图书馆二楼(华夏大剧院斜对面)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内控编报情况按5%比例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检查,并从报送时间、报告质量、创新应用等三个方面,对各单位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和通报。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注意内控报告与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三)需要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新增或删除填报单位的,填写《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见附件),市直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表格发送到8901364@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2021年度XX单位内控编报用户变更”。调整期间不影响单位正常填报。 

  (四)联系方式 

  为方便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和沟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报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反馈报告编制、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 转 8或010-63819293 

  2.QQ交流群:223484961 

  3.联系电话:13055563322朱光胜(微信同号) 

  4.联系地址:永安市大同路66号市财政局会计科212室 

 

  附件: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9位) 

主管部门 

备注 

1 

  

  

  

  

2 

  

  

  

  

3 

  

  

  

  

4 

  

  

  

  

…… 

  

  

  

  

  注:1、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到第17位,总共9位数。 

     2、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使用规范性表述。 

     3、请在备注栏注明对应行的信息是修改、新增或删除、如需修改的写明需修改的内容,如需删除的写明删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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