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2-00033 文号永市监市〔2022〕4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7-12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2-00033
文号 永市监市〔2022〕4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7-12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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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永安市永发活性炭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见附件):

  截至2022年7月12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未注销企业名单(6户)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永安市永发活性炭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见附件):

  截至2022年7月12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未注销企业名单(6户)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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