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3-00031 文号永城管〔2023〕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5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34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3-00031
文号 永城管〔2023〕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5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34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34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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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国民主同盟永安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电动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充(换)电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热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2021年6月30日,我市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安办〔2021〕31号),明确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截至目前,共推动永安市96个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46个住宅小区搭建统一停车棚,开展宣传教育200余次,粘贴警示宣传海报(标语)10000余份,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公益、经营性停车设施建设。近年来,对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和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市住建、街道等部门推进对公益性和社会停车场进行改造建设,通过社会资本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覆盖面,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满足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的需求,有效缓解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燃眉之急。例如,将军山社区利用社区用地,在翡翠庄园小区旁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缓解周边小区的充电需求。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于当年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安装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小区改造方案,并合理确定设置的比例。一是既有住宅小区,结合老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科学制定老小区改造方案,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参与投资建设,加快解决小区改造加装电动自行车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突出的短板。二是加大新建楼宇和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前期立项、规划时,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谋划新建小区总体规划指标,根据新建小区体量和业主的需求,提高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市城管局督促和指导物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用户安装需求之后,及时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需求调研。物业服务企业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现场勘察,提供相关图纸规划设置集中充电的设施,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方案后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引入第三方运营企业安装。安装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四是持续开展“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的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楼宇视频、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借助影院、KTV开机前1分钟,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微博、微信、腾讯QQ、短信等方式定期向广大群众发送电动车安全提示;在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显著位置粘贴电动自行车整治公告;开展“七进”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五是继续加强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整改。按照方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物业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同时要求物业单位加强对小区的巡查检查工作,针对小区业主乱拉电线充电及乱停放行为,及时劝阻和下发整改通知,对多次劝说无效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和市消防部门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做好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特此答复!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系人:朱忠铭 

  联系电话:3620062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中国民主同盟永安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电动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充(换)电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热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2021年6月30日,我市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安办〔2021〕31号),明确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截至目前,共推动永安市96个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46个住宅小区搭建统一停车棚,开展宣传教育200余次,粘贴警示宣传海报(标语)10000余份,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公益、经营性停车设施建设。近年来,对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和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市住建、街道等部门推进对公益性和社会停车场进行改造建设,通过社会资本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覆盖面,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满足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的需求,有效缓解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燃眉之急。例如,将军山社区利用社区用地,在翡翠庄园小区旁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缓解周边小区的充电需求。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于当年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安装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小区改造方案,并合理确定设置的比例。一是既有住宅小区,结合老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科学制定老小区改造方案,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参与投资建设,加快解决小区改造加装电动自行车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突出的短板。二是加大新建楼宇和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前期立项、规划时,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谋划新建小区总体规划指标,根据新建小区体量和业主的需求,提高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市城管局督促和指导物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用户安装需求之后,及时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需求调研。物业服务企业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现场勘察,提供相关图纸规划设置集中充电的设施,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方案后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引入第三方运营企业安装。安装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四是持续开展“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的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楼宇视频、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借助影院、KTV开机前1分钟,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微博、微信、腾讯QQ、短信等方式定期向广大群众发送电动车安全提示;在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显著位置粘贴电动自行车整治公告;开展“七进”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五是继续加强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整改。按照方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物业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同时要求物业单位加强对小区的巡查检查工作,针对小区业主乱拉电线充电及乱停放行为,及时劝阻和下发整改通知,对多次劝说无效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和市消防部门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做好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特此答复!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系人:朱忠铭 

  联系电话:3620062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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