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7-30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 永水利〔2024〕6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市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60万元,用于我市的蝶泉湾防洪堤和罗坊乡吴坊村护岸水毁修复工作。请尽快将资金用到申报的堤防水毁修复工作,并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27号)规定执行,严格管理资金,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资金,加强项目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建设单位务必当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合同、验收结算、资金拨付等相关资料报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备案。
附件:1.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永安市水利局 永安市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