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20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1
陈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永安市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合法合规的共享电动车工作机制:根据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共享单车未列入负面清单。目前,共有8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我市投放车辆,合计投放9359辆,已经注册登记挂牌数量为9359辆。我局将研究制定了考评机制,每季度、每年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考评,每季度不合格企业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减少该企业分数,连续不达标企业进行减车和清退机制。目前各企业共享单车的平台数据接入城管处置中心平台,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平台的实时监控,并要求企业优化人员管理,合理配备调用运营人员,对于高频率用车的区域,加强巡查做好共享单车的潮汐调度,确保车辆分布合理。
二是我局依据我市建成面积、人口数量、非机动车总量、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城市空间的要素统一施划,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已实化共享单车停放区域227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车辆,应在施划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限停放区内停放车辆应当及时调度。限停放区内停放车辆应及时调度,运营企业在停放区域内设置电子围栏,按照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的标准进行规范车辆停放,并将各企业共享单车的平台数据接入城管处置中心平台,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规范用户行为与文明骑行:具体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媒体、宣传栏、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共享单车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广大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交通安全。通过发放倡议书、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市民传播文明骑行理念,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的维护等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2.加大宣传遵守交通规则。骑行共享单车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等,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文明骑行。骑行共享单车时应该注意文明礼貌,不随意停放、不损坏车辆、不私藏车辆等,3.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我局联合交警及各运营企业成立了共享电动车治理群。对于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不文明骑行行为及违规用车行为,及时通告运营企业对骑行人予以相应的惩戒措施(第一次发现封禁骑行账号30天、第二次永久对骑行账号进行封停)。
您提出“关于解决永安市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的建议”,我局将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并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你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陈达秋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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