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30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张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违章违改行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我局坚持常态化开展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与市容秩序管理同部署、同落实;持续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放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通畅。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抓好宣传,提升意识。加强与交警的协作,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对乱停放车主加强文明停车教育,提升公民规范有序停车意识,引导车主自觉遵守停车规范,做到有序停放。
二是抓实巡查,加强管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主次干道摩托车辆乱停放的管理,对乱停放车主及时劝导教育,引导非机动车车主将车辆停放于划线区域内,确保道路畅通,停放有序。
三是抓牢长效,推行网格管理。遵循“简洁、高效、易操作”的原则,以加强乱停乱放现象的管理。从人员配置、时间段、重点区域等多个维度出发,制定详细的整治人行道停放秩序方案,对频繁出现问题的路段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乱停放现象。
在2024年度,我局全年共对电动自行车店和二手车店进行了30余次的整治行动,发放了2100余份温馨提示,并规范了600余辆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和摩托车。
下一步我局将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常态化整治,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规范停车意识,促进人行道停车秩序持续向好,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林荣华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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