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5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3
黄增妹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园林绿地科学规划设计,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一是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我们始终坚持公益性、专业化发展方向。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养护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由市属国有企业城投集团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由城管局(市政园林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科学规划设计。我市已经委托编制完成《永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永安市绿线规划》,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实施。目前我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好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审查、要结合我市的特色,要将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设计方案审查要求中。
三是提升绿地建设品质。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均衡我市绿地分布,加强我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口袋公园等,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建设林荫道路,达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的效果;增强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城乡绿化,加强城乡大环境绿化,园林绿化建设不能简单模仿其他城市,要充分体现对乡、镇自然山水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四是规范市场监管。加强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强化日常管护。切实执行已经批复实施的《永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永安市绿线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绿线内的用地进行严格管理,对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保护园林树木,对砍伐、移植树木申请严格审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园绿地监管,禁止借改造、搬迁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强化专业化、精细化管护,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养护定额标准,加快培养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养护资金投入。
六是推动科技创新。我单位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调研和应用研究,充实科研队伍,落实科研经费,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尤金坤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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