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50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65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永城管〔2025〕65号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5-21 17:03

朱敏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织密建强物业领域党的组织体系 

  1.组建物业行业党组织。我局将参照三明市成立物业行业党委的做法,2025年底前联合市物业行业协会工作站、物业企业等单位成立功能型党总支。加强对同级物业行业协会的领导,统筹指导本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强化物业行业党组织定期召开例会制度,着力解决物业企业和社区协调发展的矛盾问题。 

  2.组建物业企业党组织。对符合党支部条件的物业企业,优先帮扶组建建制式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足的物业企业,积极推动同类物业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无党员或无法成立联合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我局将联合街道党工委派驻党建指导员,引导物业企业发展、招聘党员员工并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物业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为主、行业指导”双重管理,在注册地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加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管理监督 

  1.规范组建程序。我局将严格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则重新修订业委会组建示范文本,并积极配合指导街道党工委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如无法成立业委会小区,将做好临时物管会组建指导工作,并协调街道党工委,由业主代表和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物业企业等单位进行组建;  

  2.加强人选把关。在业委会(临时物管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我局将联合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临时物管会)委员人选的把关,引导党员业主积极参与,推动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按照规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临时物管会)主任,并提升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委会党员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设立党小组,在社区小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3.推动业主委员会“党建入章”。引导业主委员会将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党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等,推动小区发展与党建工作互促互进。引导业委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支持小区党支部工作等要求写入业委会章程,推动建立大额维修资金、支出公共收益、选聘物业企业、完善公共设施等重大事项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制度。 

  4.推动联合执法进小区。我局将联合纪检、司法、公安、法院、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力量建立执法联盟,重点围绕侵占公共空间、套取专项维修资金、业委会管理混乱、消防安全、违规装修、恶意欠缴物业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向居住小区延伸执法。由街道根据发现问题提出执法需求清单,执法联盟根据需求清单及时安排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形成“街道提需求、执法联盟派任务、执法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永安市城管局今后围绕“党建强、物业优、小区好”目标,以住宅小区和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为重点,业委会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目标,将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治理多方联动全融合,有效解决物业领域治理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物业行业建设水平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李小寅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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