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0-00094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5-21
标题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细则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0-00094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5-21
标题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细则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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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精神,坚持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确保广大老年服务对象、家属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导则。

  一、坚持科学防疫

  1.加强机构日常管理。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主体责任落实。一要坚持每日场所消杀1次、体温监测2次、出入人员管控登记、采取分散就餐等防控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二要强化护理查房制度落实,积极关心入住老人身心健康,及时上报可疑现象;三要在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时,立即督促执行封闭式管理至少14天,落实可疑人员核酸检测,重新开展全面排查;四要在出现确诊病例的时,立即对确诊对象采取医学隔离并及时报告疫情情况,执行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全面细致排查接触和旅程史。

  2.强化督促检查。民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监管与指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检查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整改到位。一是对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落实不力的养老机构,要严肃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合理整改期限;二是对再次检查发现老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要酌情扣罚当年养老服务业务开展有关奖补资金;三是对因屡令不改或可疑排查、确诊隔离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恶化的养老机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直到整顿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

  二、落实常态化管控

  3.有序接收“双返双新”人员。“双返双新”人员指的是返回公寓入住的老年人和返岗工作人员、新入住的老年人和新入职的工作人员。一要严格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加强老年人健康史和旅行史排查,通过与返(入)院人员居住社区(村)联系、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开展人员活动史和接触史评估。返(入)院人员均需要出具健康码。有以下情况禁止入住:①对15天内入境回国人员或15天内接触入境回国人员;②和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③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④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⑤对15天内从当前被认定为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流入的人员等。重点关注来自境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永人员,定期要求入院、住院、返院人员(含工作人员)填写近15天外出情况登记表,对本人及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行踪、所在地进行如实登记,如发现近15天本人或密切接触的亲属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上报,按规定到指定地点监测隔离。二要施行分类接收,经核酸检测呈阴性,或已落实14天隔离观察且无发热症状的,养老机构可直接接收返(入)院。非上述情况人员,需在指定地点进行14天隔离观察,观察期满且无异常症状方可返回集中生活区。老年人因确实需要临时外出就医或住院的,经评估安全措施防护到位,确无风险的,实行点对点接送,可直接返院入住。

   4.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实施单口出入,全面掌握进出人员情况,落实体温监测、进出登记管理制度。一是改善探视管理。提倡家属同服务对象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确需到服务机构探访的家属,应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实名登记,按照“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在指定的来访接待场所探视。二是加强服务对象(入住老人)外出管理。尽量减少服务对象外出,确因必要原因需外出的,应填写申请单,写清目的地、中转地、交通方式等信息,由服务机构领导审批。返回时,应详细报告外出期间接触史、活动史,经评估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确无风险的,实行点对点接送,可直接返回。三是规范工作人员出入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并在上班时间和下班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门卫做好上岗前体温监测,主动报告身体异常情况和接触疑似对象情况,上班期间不得无故外出,班外时间尽量减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采购实行外部配送、门外消毒交接。

  三、加强机构内部安全管理

  5.隔离场所建设。各养老服务机构均需设置隔离观察区和来访接待室,隔离场所设置在机构内独立楼层或相对独立区域,配齐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加强来访人员接待,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和消毒防护工作。

  6.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双返双新”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在原人员知晓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防控应急能力。推动养成勤于洗手、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帮助老年人等服务对象做好个人防护,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落实常态化心理关爱,继续做好在院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精神慰藉,鼓励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

  7.落实防控管理要求。严格继续执行送餐分餐制,落实每日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完善服务对象健康体检流程,建立健康档案,健全接收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预防制度,提高传染病筛查能力,提升服务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内设医务室或医疗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学科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按照评估风险等级严格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坚决消除养老机构疫情安全隐患,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安全。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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