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3-0101-2018-00069 | 文号 | 永人社〔2018〕16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04 | |||||||||
标题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邓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3-0101-2018-00069 | |||||||||||
文号 | 永人社〔2018〕16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2-04 | |||||||||||
标题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邓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邓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黄燕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邓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黄燕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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