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4-3000-2021-00005 文号永教办〔202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3-12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 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名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4-3000-2021-00005
文号 永教办〔202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3-12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 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名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 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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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我市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安市第二批小学课改名师工作室。现将具体核心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名师工作室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附件: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名师工作室指导意见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2日 

  永安市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名单 

    

  1. 语文:江雪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江雪(实小) 

  罗菲菲(实小)  钟金香(北塔)  黄维华(燕江)  丁丽珠(小陶) 

  林一泉(东小)  郑金花(巴小分校)  林垂璋(民族)   李丽珍(贡川) 

  2. 数学:钟素林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钟素林(北小) 

  黄益红(北小)  罗彩金(北小)  范纯敬(西小)  游诗铭(东小)  

  陈志辉(十附小)苏奕燕 (十附小)刘丽娟(巴小) 黄雅静(实小) 

  3. 数学:潘孝月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潘孝月(南小) 

  涂永华(南小)  吴晓艳(南小)  陈启曙(南小)   冯美芯(贡川)      

  李金英(贡川)  张荣娣(巴小)  蔡建清(九附小)  李詹梅(西洋) 

  4.英语:洪小宝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洪小宝(二实小) 

  郑晓玲(西小)  谢金梅(巴小)  余巧珠(南小)   厉建英(十附小) 

  邱晓琳(二实小)陈云婷(燕江)  陈莉媛(西洋)   邱秀文(大湖) 

  5.科学:魏达宝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魏达宝(西小) 

  游晓芳(西小)    邓桂婷(西小)    黄巧琼(巴小)   邢阿香(巴小) 

  黄玉玲(南小)    蒋  婧(南小)    李  璇(安砂)   邱丽梅(贡川) 

  6.道法:罗锦霞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罗锦霞(北小) 

  张广银(南小)   刘如萍(南小)   聂碧园(巴小)  冯丽君(巴小)    

  罗  裕(西洋)   胡丽萍(北小)   刘珊珊(小陶)  曾叶笛(巴小)    

  7.信息技术:齐小燕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齐小燕(实小) 

  艾晓聪(巴小)    钟  毅(巴小)    邹运钟(西小)    陈绍孙(安砂) 

  罗灶平(东小)    黄丽铃(实小)    郑厚增(西洋)    钟美凤(燕江) 

  8.综合实践:张孝芬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张孝芬(巴小) 

  邱清兰(实小)    谢丽君(实小)   许华珍(燕江)    王闽燕(北塔)   

  陈晓燕(巴小)    黄  婷(巴小)   余芳芳(大湖) 

  9. 美术:杨为京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杨为京(北塔) 

  杨为京(北塔)    黄峰(巴小分校)  赖英(北小)      高永华(西小) 

  陈文婕(实小)    张彦琦(巴小)    林彬(东小)      赖丽萍(民族) 

  10. 体育:林斐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林斐(燕江) 

  陈  金(实小)   张金花(实小)    邢振华(二实小)   颜亮亮(西洋) 

  雷浩铭(巴小)   黄生凤(巴小)    邱桂钦(燕江)     罗秋红(燕江) 

  11. 音乐:陈莉丽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陈莉丽(巴小) 

  李书翔(北塔)   黄婧遐(巴小)    黄  薇(巴小)   郑苏星(二实小)

  游露燕(北小)   刘梦娇(洪田)    俞月慧(南小)   林艳兰(罗坊)    

  12. 学前教育:郭晓凤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郭晓凤(城投园) 

  李燕玲(实幼)  杨荔珊(城投园)  曾丽敏(城投园)  张  元(燕东)  

  罗  燕(燕东)   郭晓燕(机幼)   吴  燕(燕南)    刘  静(贡川)  

   

 

  附件: 

  永安市第二批小学、幼儿园课改名师工作室 指导意见 

  (永教办〔2020〕55号) 

    

  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改革,优化小学课堂教学结构和师生教学行为,充分发挥我市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安市第二批小学课改名师工作室。为规范课改名师工作室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课改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课改名师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与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业务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教改、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课改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学校教学改革中有成就、有影响的教师团队,并通过这个教师团队积极探索学科课堂教学规律,促进我市高效课堂模式的形成。 

  二、组建课改名师工作室程序 

  1.推选课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推选在全市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掌握一定现代教育技术,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验,能起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的优秀课改骨干教师,作为课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申报人选。永安市第二批小学课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所在学校推选,经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研究确定。 

  2.组建课改名师工作室教师团队 

  鼓励有先进教育理念,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掌握一定现代教育技术,能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任务,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并积极参与课改的优秀教师加入课改名师工作室。教师自愿申报,每个工作室由领衔人筛选市域内6-8位教师作为工作室核心成员,并报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育局确认。 

  3.挂牌运行 

  由市教育局授牌,以课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校挂牌,召开课改名师工作室成立大会,依据工作室职责任务、学科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工作室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有效推进学科教育教学改革。 

  市教师进修学校学科教研员,作为相应学科工作室的联系人,积极参与并指导工作室领衔人组织的课改活动。 

  三、课改名师工作室职责任务 

  1.制定课改方案,培养课改教师 

  课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是工作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工作室培养课改教师和推进课改工作方案。各工作室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先进课改理论,每学年组织开展4-5次有一定质量的主题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工作室每个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自身努力成为课改骨干教师的同时,必须积极带动1—2名教师参与本校的学科课改。 

  2.进行课改示范,展示高效课堂 

  各课改名师工作室每学年开设4—6节课改展示课或专题讲座,面向全市开放辐射,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开发课堂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工作室成员所任教班级的教学质量在本校或同类校中处领先位次,积极探索形成有推广意义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示范引领学科高效课堂。 

  3.开展专题研究,推广课改成果 

  课改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永安市级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课改研究成果。课改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讲座、公开课、专题汇报、现场研讨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送教活动。每个工作室重点指导、推动1—2所学校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 

  4.开发整合资源,实现优资共享 

  课改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程实施,根据学科特点开发、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网络教研平台,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载体,通过网络互通信息,宣传课改成果,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使更多的教师受益。 

  四、课改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经费总额:市教育局将课改名师工作室经费拨至挂牌学校,每个工作室建立第一年,市教育局拨付启动业务经费2万元,以后两年每年1万元;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应按照一定比率拨付相关经费。 

  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开设公众号、添置书籍、网络研修、编辑教学资料、开设专题讲座、送教观摩、与研修活动有关的观摩培训费等。 

  经费使用: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要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计。 

  2.运行保障 

  课改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保证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 

  课改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工作室成员参加培训学习、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考核与待遇 

  市教育局负责课改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工作,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评估工作,挂牌学校协助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督促工作室领衔人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工作室核心成员在课题申报、培训学习、学校评先评优、骨干教师推荐培养等方面享有优先待遇,按计划开设的公开课、讲座等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出具证明。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时,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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