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22-1000-2018-00002 | 文号 | 永文体广〔2018〕6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 生成日期 | 2018-04-25 | |||||||||
标题 |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22-1000-2018-00002 | |||||||||||
文号 | 永文体广〔2018〕6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4-25 | |||||||||||
标题 |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青水畲族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为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对你乡大腔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
二、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资金使用凭证、召开传承人座谈会等方式,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了解项目保护采取的具体措施,如资料整理、建档、开展宣传活动、传承方式等。
三、督察时间
2018年5月4日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年4月25日
青水畲族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为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对你乡大腔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
二、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资金使用凭证、召开传承人座谈会等方式,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了解项目保护采取的具体措施,如资料整理、建档、开展宣传活动、传承方式等。
三、督察时间
2018年5月4日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