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1-00019 文号永汛防指﹝2021﹞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0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永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1-00019
文号 永汛防指﹝2021﹞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0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永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永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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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2021年防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一)加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设。调整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本级防汛抗旱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制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明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会商、联动等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防汛办建设,充实防汛办力量。各部门、行业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指、防汛办,形成稳定高效的指挥组织体系。(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细化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及时公布重点城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细化本地本部门防汛抗旱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底子明。相关重点部门和行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形成防汛抗旱工作整体合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完善全体成员会议、会商会议、防御部署会议等相关会议制度以及各部门联络员制度。市防汛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各部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值守、协同防御、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相关机制,构建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做好防汛备汛准备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摸清能够统筹使用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中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分级审查工作,严格审批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方案。贯彻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完善转移避险山丘区人员相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明确的防范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在本地区、本行业组织开展安全度汛拉网式排查隐患工作,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市防指要组织好防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灾害风险。(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工信、电力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应急处突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结合防汛安全检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转移避险技能。加强防汛抗旱舆情监测,做好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宣传、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等) 

  三、提升防汛应急处置水平 

  (一)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以及基层一线干部、水库堤防管理员和巡查员、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气象信息预警员、灾害信息员等进行培训。按照“市级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居”的原则,及时对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水文、自然资源、气象等) 

  (二)组织防汛应急演练。以人员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和应急抢险队伍,在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城镇内涝易发区、中小水库下游等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防灾避险和应急抢险实战化演练。继续以自然村为单元,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防汛应急演练,确保相关责任人熟悉工作职责、清楚响应流程,危险区域群众知晓避险路线、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注重演练方式创新,重视案例运用、情景模拟和桌面推演,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实战演练,提升抢险救援应急指挥决策能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交通、住建、城管、教育、文旅、电力、通信等) 

  (三)强化灾害监测预警。气象、水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地质灾害情况,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多渠道多途径发布雨情、水情、险情,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防御指令传达到乡村,尽可能为基层及时组织防御争取时间。(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 

  (四)推进工作清单管理。制定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监测、预警、响应、指挥、调度等各环节。系统梳理相关法规预案、责任体系、工程体系、工作措施,业务常识等,汇编形成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手册,指导开展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防汛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密切联系地方驻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完善协同抢险、力量预置机制。加强重点行业抢险队伍建设,对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队伍人员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完善组织动员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渠道通道。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配齐配足防汛救援装备,确保险情发生时顶得上、打得赢。(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电力、通信等) 

  (二)完善物资管理办法。调整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机制,补齐备足应急物资,清查盘点防汛抗旱物资、生活救助物资、疫情防控物资等,根据消耗情况和储备定额标准,及时补充更新。规范各类物资存储管理,确保应急时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应急、水利、卫健、粮储等) 

  (三)夯实信息保障基础。对各类雨水监测设施监测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对防汛指挥决策系统、视频会商系统等开展联网调试,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稳定可靠。加强对防汛无人机、卫星电话、“村村通广播”、短信预警平台、铜锣等的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操作人员熟练。强化部门间沟通联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各类基础数据,具体包括:危险区域转移人员建档立卡内容和数据、水库名册和基础参数、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数量、在建工地和内涝积水点等。(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水文、气象、文旅、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等) 

  (四)强化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人员“在岗、在职、在责”。细化值班要求,制定防汛值班手册,规范值班工作。配齐值班物资,满足值班必需品。实时掌握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遇突发险情、灾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五、统筹水旱台风灾害防控 

  (一)加强洪涝台风灾害防范应对。针对每次洪涝、台风灾害,果断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行动,有序组织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基层一线做好隐患排查、干部下沉和人员转移工作。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适时前置到重点地区、保障抢险急需。发挥专家力量的关键作用,为指挥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水工程洪水调度,科学拦峰、错峰。严格落实危险区域转移避险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撤离到位、安置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应撤尽撤、应转尽转、不落一人。(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发生灾情险情时,事发地防指和相关单位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迅速转移疏散危险区域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和做好灾后救助,及时发放生活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及时医治、有临时安全住所。灾情发生后,及时抢通修复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按照全省灾后恢复重建“1+N”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做好抗旱供水保障工作。加强旱情监测研判,全面掌握旱情动态,强化水资源保障配置,及时采取保水、增水、节水、引水、调水、抽水、送水等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坚持计划用水,倡导节约用水,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水利、气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应急、宣传等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2021年防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一)加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设。调整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本级防汛抗旱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制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明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会商、联动等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防汛办建设,充实防汛办力量。各部门、行业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指、防汛办,形成稳定高效的指挥组织体系。(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细化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及时公布重点城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细化本地本部门防汛抗旱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底子明。相关重点部门和行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形成防汛抗旱工作整体合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完善全体成员会议、会商会议、防御部署会议等相关会议制度以及各部门联络员制度。市防汛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各部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值守、协同防御、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相关机制,构建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做好防汛备汛准备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摸清能够统筹使用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中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分级审查工作,严格审批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方案。贯彻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完善转移避险山丘区人员相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明确的防范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在本地区、本行业组织开展安全度汛拉网式排查隐患工作,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市防指要组织好防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灾害风险。(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工信、电力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应急处突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结合防汛安全检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转移避险技能。加强防汛抗旱舆情监测,做好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宣传、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等) 

  三、提升防汛应急处置水平 

  (一)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以及基层一线干部、水库堤防管理员和巡查员、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气象信息预警员、灾害信息员等进行培训。按照“市级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居”的原则,及时对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水文、自然资源、气象等) 

  (二)组织防汛应急演练。以人员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和应急抢险队伍,在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城镇内涝易发区、中小水库下游等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防灾避险和应急抢险实战化演练。继续以自然村为单元,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防汛应急演练,确保相关责任人熟悉工作职责、清楚响应流程,危险区域群众知晓避险路线、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注重演练方式创新,重视案例运用、情景模拟和桌面推演,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实战演练,提升抢险救援应急指挥决策能力。(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交通、住建、城管、教育、文旅、电力、通信等) 

  (三)强化灾害监测预警。气象、水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地质灾害情况,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多渠道多途径发布雨情、水情、险情,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防御指令传达到乡村,尽可能为基层及时组织防御争取时间。(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 

  (四)推进工作清单管理。制定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监测、预警、响应、指挥、调度等各环节。系统梳理相关法规预案、责任体系、工程体系、工作措施,业务常识等,汇编形成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手册,指导开展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防汛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密切联系地方驻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完善协同抢险、力量预置机制。加强重点行业抢险队伍建设,对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队伍人员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完善组织动员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渠道通道。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配齐配足防汛救援装备,确保险情发生时顶得上、打得赢。(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电力、通信等) 

  (二)完善物资管理办法。调整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机制,补齐备足应急物资,清查盘点防汛抗旱物资、生活救助物资、疫情防控物资等,根据消耗情况和储备定额标准,及时补充更新。规范各类物资存储管理,确保应急时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应急、水利、卫健、粮储等) 

  (三)夯实信息保障基础。对各类雨水监测设施监测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对防汛指挥决策系统、视频会商系统等开展联网调试,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稳定可靠。加强对防汛无人机、卫星电话、“村村通广播”、短信预警平台、铜锣等的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操作人员熟练。强化部门间沟通联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各类基础数据,具体包括:危险区域转移人员建档立卡内容和数据、水库名册和基础参数、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数量、在建工地和内涝积水点等。(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应急、水利、水文、气象、文旅、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等) 

  (四)强化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人员“在岗、在职、在责”。细化值班要求,制定防汛值班手册,规范值班工作。配齐值班物资,满足值班必需品。实时掌握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遇突发险情、灾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牵头单位:市防汛办;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五、统筹水旱台风灾害防控 

  (一)加强洪涝台风灾害防范应对。针对每次洪涝、台风灾害,果断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行动,有序组织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基层一线做好隐患排查、干部下沉和人员转移工作。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适时前置到重点地区、保障抢险急需。发挥专家力量的关键作用,为指挥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水工程洪水调度,科学拦峰、错峰。严格落实危险区域转移避险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撤离到位、安置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应撤尽撤、应转尽转、不落一人。(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发生灾情险情时,事发地防指和相关单位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迅速转移疏散危险区域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和做好灾后救助,及时发放生活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及时医治、有临时安全住所。灾情发生后,及时抢通修复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按照全省灾后恢复重建“1+N”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做好抗旱供水保障工作。加强旱情监测研判,全面掌握旱情动态,强化水资源保障配置,及时采取保水、增水、节水、引水、调水、抽水、送水等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坚持计划用水,倡导节约用水,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市防指;责任单位:水利、气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应急、宣传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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