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永汛防指〔2025〕5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5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高等级预警和沿河重要集镇特征水位洪水防御的通知
永汛防指〔2025〕5号
来源: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3-05 16: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汛防指〔2024〕8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沿河重要乡镇警戒水位及保证水位的批复》(永政文〔2025〕6号)精神,要求规范“预警叫应”“响应联动”流程,启用安砂镇、洪田镇、贡川镇、槐南镇、罗坊乡、西洋镇、小陶镇等七个沿河重要乡镇的河道警戒水位及保证水位。现就做好山洪灾害高等级预警和沿河重要集镇特征水位洪水防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山洪灾害高等级预警“叫应” 

  1. 橙色预警“叫应”。水利局分管领导30分钟内到岗,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市应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受影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安排值班人员通过系统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水利岗人员及村主干等基层水利防汛责任人,预警要直达一线、直达责任人,“叫到应”“叫到醒”。 

  2. 红色预警“叫应”。水利局主要领导30分钟内到岗,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市防指指挥长,水利局分管领导电话通知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受影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等防汛责任人,按规范流程落实山洪灾害“叫应”工作。  

  3. 预警响应联动。乡镇(街道)收到高等级预警通知后,要做好水库、山塘、堤防、沿河低洼地带、城镇易涝点、山洪风险点等重点部位巡查、警戒管控等工作。加强水利在建工地、水利风景区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视情停工、人员机械撤离上岸、关闭景区。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洪水灾害防灾避险意识。做好山洪灾害高风险区、沿河低洼易受洪水影响等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适时掌握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人员转移、洪水灾害等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报送市防办和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二、沿河重要集镇特征水位洪水防御 

  安砂、洪田、贡川、槐南、罗坊、西洋、小陶等七个乡镇要根据特征水位洪水防御工作要求,完善本乡镇防汛预案,明确河道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监测及应急措施相关内容,按规范要求做好特征水位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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