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 永森防指〔2025〕9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9
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10号)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5年9月30日—10月8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放假期间进山旅游和户外活动人员增多,农事用火、林事用火活动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强会商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
二、全域宣传禁火。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及时将预警信号传达到所属乡、村及林区企事业单位,并通过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三、强化巡护效能。各乡镇(街道)及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下沉,乡镇(街道)工作队留足力量,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要在岗在位,在进山入林路口增设哨卡,杜绝火源进山。要加强辖区景区、墓区、山边巡护力度,大力宣传文明祭扫,加大野外违章用火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者。
四、实行力量前置。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扑火机具装车待发,人员整装待命。市森林消防大队要合理布置力量,靠前驻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足够兵力进行科学安全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及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至少1名主要领导和无人机手在岗,执行森林火情信息“归口管理”,及时报送火情信息,杜绝瞒报迟报漏报。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2025年9月30日—10月8日),各乡镇(街道)每日上报《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上报《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电话:0598-3612706,邮箱:yassfz@126.com。
附件:1. 《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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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督导服务 |
宣 传 |
巡 护 |
违章用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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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森林防火督导(人次) |
出动宣传车(车次) |
宣传标语或横幅(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纸质宣传材料(份) |
入户宣传(户) |
启动检查关卡(个) |
巡山护林人员 (人次) |
教育劝阻(人次)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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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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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 |
防火督查(人次) |
宣传教育 |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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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宣传材料(份)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排查火险隐患(处) |
隐患整改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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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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