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9-25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 永交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7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7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永交函〔2025〕15号
来源:永安市交通局 时间:2025-05-19 09:49

苏忠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新冲片区公交车路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永安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同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永安市道安办、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永安市城投集团、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对开通新冲片区公交车路线进行多次磋商,并组织进行实地勘察。 

  我局领导带领局业务科室骨干针对前期磋商及现场勘察结果进行分析,并查阅有关资料,得出以下结论。 

  一、现行开往大湖公交车辆为13路(永安三中—大湖),该公交线路配置有6辆8.5米车型公交车。大湖至新冲道路大部分为县(乡)道,部分路段宽度仅为5.5米,且该路段存在S型弯道,弯道内侧存在视觉盲区,会车视距不足,无法通行目前现有公交车辆。 

  二、根据《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公交管〔2023〕209号)中第九条规定,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三、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规定》中关于客运车辆对应车长的有关要求,该路段仅能通行6米及以下客运车辆,目前公交公司暂无此种车辆。 

  综上所述,目前暂时无法开通新冲片区公交线路。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罗政桂   

  联 系 人:林江山 

  联系电话:3633959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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