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 永发综〔2021〕2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29
永安市大湖镇水利工作站:
你处《关于申请办理永安市大湖镇益溪、胡贡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永湖政〔2021〕42号、项目代码:2020-350481-77-01-088107)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后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修订的工程初步设计。
二、同意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永安市益溪,胡贡溪流域进行清理河道垃圾0.2万吨,新建生态沟渠10公里,生态护岸10公里,污水管网1.2公里,人工湿地0.067平方公里,本工程改造后受益人口为20300人。
三、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工程按抗震等级按6度设计。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5级建筑物。
四、工程概算
同意该项目总投资概算1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等相关制度,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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