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44 文号永发综〔2021〕4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6-1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44
文号 永发综〔2021〕4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6-1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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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你处《关于申请办理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湖政〔2021〕60号、项目代码:2106-350481-04-01-462891)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建设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安市大湖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永安市大湖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标准11人制足球场,使用人造草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长100米,宽60米)。同时配套建设围网、排水沟、灯光照明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09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六、建设年限:2021年11月-2022年6月。

  七、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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