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48 文号永发综〔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7-0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创园文吉路一期道路AK段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48
文号 永发综〔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7-0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创园文吉路一期道路AK段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创园文吉路一期道路AK段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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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 

  你处《关于文创园文吉路一期道路AK段建议书的请示》(永文创园〔2021〕27号、项目代码:2107-350481-04-01-380459)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永安市文创园。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吉路一期道路AK段工程长度约260米,路面形式为沥青路面,道路宽度18米(其中:车行道12米,人行道6米)及雨、污水管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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