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4-1000-2019-00012 文号永招委[2019]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5-06
标题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4-1000-2019-00012
文号 永招委[2019]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5-06
标题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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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直各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公(民)幼儿园: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精神,为规范我市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对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划片招生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1.片内适龄就学儿童。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的招生容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按时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登记时间 

  (一)城区小学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1.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材料。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在“现场确认”环节到学校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网上报名登录途径: 

  (1)注“永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登录“小学新生报名”系统; 

  (2)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届时二维码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和永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说明:新生所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与法定监护人系明确,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属明晰的无需现场确认,其他情况的片内生需到片区所在学校现场确认。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需要现场确认,如有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燕江小学)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操作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需现场确认的片内生携带相证明材料原件到辖区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携带相证明材料原件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燕江小学)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时间:7月3日-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 

  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材料,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上坪乡村民子女入学,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在上坪小学就读,或由北塔学校采用委托管理模式接收就读。 

  (二)城区(市直街道)小学 

  城区(市直街道)各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后溪河以东(原林业局及五交化公司二级站土产公司含笑新村燕瑞花园)的居民区;燕江中路以东大同路东门路以北山边街(建发燕郡)的居民区;东门路以南至自来水公司宿舍(含魁星阁路附近的居民区;大同路以南宏泰大厦大街小街大同时代嘉园南门花园的居民区;新西路以南,燕江中路以西,五四路附近(豪门御景小区水坝路小区五四花园群燕小区闽东商业广场)的居民区。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南路以东以西,巴溪河以东,石门桥以北片区。燕江南路以东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荣兴路地税局省一建住宅区林业花园景祥佳苑安居花园上茅坪村石门新村;燕江南路以西茅坪村茅坪综合商住楼中天豪苑烟草公司新佳洁广场新华市场住宅区石门花园及石门别墅区。 

  荣康路以南含笑大道以西的龙岭新村龙福小区五洲凯旋门住宅小区诚上广场诚上润园住宅小区。 

  3.第三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后溪河以南以西东门洋路(林业新村电机厂安置小区东盛小区长坑垅新村新桥洋上新桥)附近居民区。 

  4.巴溪湾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巴溪河以西片区:东坡路以南新安大院龙山馨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建发永郡新安路五洲新安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巴溪大道以西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第一城一期二期三期;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北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南景泰秀水小区咏梅园小区盛景小区;国林路以北永星小区大帝永隆住宅小区永安山庄凯悦蓝山鑫科时代广场。 

  5.燕东街道东门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以东,解放路(燕东新村绿景佳园胜小区仙泉坑铁二村铁三村儒林苑仙泉财富广场)附近的居民区;库区路以北(车辆段车务段双龙小区)附近的居民区;后溪河中段(大树下居民区东郊新村铁一村铁四村麻岭新村)附近的居民区。 

  6.燕南街道燕江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中路以东,牺和路南坑路(气象站原一塑宿舍区建发央著园丁小区环卫处市立医院住宅小区永安三中住宅小区南塔新村);大窑坑路(万博苑天悦龙庭)含笑大道永乐佳房一期二期三期阳光丽景开辉汇景城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金色蓝庭住宅区中央佳园住宅区奥体国际住宅区森林庄园。 

  7.燕南街道南门小学的招生片区:南溪路绿洲嘉园埔岭新村金地花园福乐花园艺墅森林住宅小区蝶翠山水小区上溪第小区汽车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区;国林路以南东坡国有林场安置房金色华府青竹苑景中青悦府住宅小区。 

  2019年秋季恒大翡翠华庭楼盘小区纳入南门小学招生片区。 

  8.燕南街道永浆小学招生片区:永浆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9.燕南街道吉峰小学招生片区:吉峰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10.燕南街道黄历小学招生片区:黄历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1.燕南街道洛溪小学招生片区:洛溪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2.燕西街道西门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北,巴溪河以西中山路湖滨路的蓝湾尚都九龙湾小区湖滨小区蓝湾园平安小区信合花园日出东方小区吉安新村永安一中月亮之上住宅小区五一桥小区检苑小区;东坡路以北凯城华府探矿厂职工住宅小区吉祥花园广新路住宅小区三里亭小区翠林苑澜山世纪云顶美墅锦绣明珠楼盘住宅区。 

  13.燕西街道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下渡村北塔小区原纺织厂安置小区香樟花园蝶泉湾住宅区祥和花园梅园小区煤建三处四处大帝龙泉佳园景安佳苑尼葛工业园区附近的住宅小区。 

  上大溪路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香樟大道碧水嘉园圣帝斯堡住宅小区划归为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注:该片区招生办法采取“三年早知道,期间自主选择”的方式予以过渡。即截止到2019年秋季,该片区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就读西门小学或北塔学校小学部就读。2020年秋季招生起该片区正式划归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燕北街道飞桥村纳入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北塔学校负责接收。 

  14.燕西街道上吉山小学招生片区:上吉山村下吉山村文龙村霞岭村青松村罗岩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5.燕西街道大炼小学招生片区:大炼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6.燕北街道北门小学招生片区:新西路以北燕江中路以西,江滨路以东的江滨花园建融花园燕景小区金源小区永乐家园晏公小区新府路附近的名流公馆小区;燕江东路以西库区路以南,解放北路的桃源新城茶花山庄黄山新村红山小区名流豪庭营福小区贮木场安置房名流时代广场附近的居民区。 

  17.燕北街道北小分校招生片区:大洲后兴坪村坂尾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8.燕北街道益口小学招生片区:益口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9.燕北街道西坑小学招生片区:西坑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20.燕南街道桂口小学招生片区:化工厂居民区燕南街道的桂口村西洋镇的三畲村。 

  21.九中附小招生片区: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 

  22.十中附小招生片区:建福水泥厂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以外的行政村。 

  23.加福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永安煤业公司各矿区居民区安砂镇苔茹村附近居民区。 

  (三)特殊教育学校 

  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至10周岁残疾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月2日-7月4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说明 

  在确保城区10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巴溪湾小学燕江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西门小学北门小学北塔学校小学部)接收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新生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其招生名额分配及分配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报名情况,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若以上10所城区学校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后班生规模超编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编学额分流疏导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就学。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五)小学一年级班生规模说明 

  根据《国务院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0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班生规模。 

  (六)2020年秋季招生预告 

  从2020年秋季起,对招生片区生源超出招生计划容量的学校将采用“多校划片”的形式进行招生,具体招生就读办法将适时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教育局有科室学校处室与班级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各校要根据教育局招生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键环节和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做好学生信息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对于客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文件精神执行。8月25日学校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31610 

  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833099 

  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33059 

  巴溪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19228 

  北塔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98-3851295 

  西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803561 

  东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61981 

  南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58576 

  北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35736,5136657 

  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 3653885 

  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导性计划安排表 

  2.永安市2019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3.永安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有情况说明 

  

永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指导性计划安排表

 

 

 

计划数

校名

计划数

永安市实验小学

300

永安市安砂中心小学含村小)

120

永安市第二实验小学

150

永安市大湖中心小学含村小)

180

永安市第三实验小学

100

永安市贡川中心小学

90

永安市巴溪湾小学

550

永安市洪田中心小学含村小)

185

 永安市燕江小学(含村小)

300+50

永安市小陶中心小学含村小)

400

永安市东门小学

250

永安市罗坊中心小学

30

永安市南门小学

300

永安市西洋中心小学含村小)

170

永安市西门小学(含村小)

300+50

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含村小) 

90

永安市北门小学(含村小)

250+50

永安市槐南中心小学含村小) 

230

永安市北塔学校(小学部)

300

 

 

永安市桂口小学

15

 

 

永安第九中学附属小学

50

 

 

永安市第十中学附属小学(含村小)

150+10

 

 

永安市加福中心小学(含村小)

30

总计

4700

 

 

 

 





















附件2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______________小学(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家庭详细住址

房产证地址名称:

或租住地址名称: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房屋权属

(注:在确认栏目上打“√”)

自购或自建

政府廉租房

单位公房

寄户

租房

 

 

 

 

 

部队子女客商子女政府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请选择符合条件的就读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名

     

学校审核

身份证号是否属实:

房产业主与新生系:

材料是否齐全:

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审核人(签字):

校长(签字):

                               

说明:1属自购或自建的,提供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的,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及相人的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2属市政府廉租房的,提供《永安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3父母在永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单位公房的,提供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证明3年房租与水电发票监护人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4属寄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寄居户主房屋产权证明;5户口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本务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单据或个体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户口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务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单据或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

本表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家长除提供原件外,相复印件附表后一份留校存档,一份送初教科备案。

 

 

附件3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资格审核有情况

  

1.父母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地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办法,新生报名登记坚持户口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如三者不统一,以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地为准。其父母需提供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材料参与报名登记。居住在市政府廉租保障住房的永安城区户籍新生也可参与划片招生,需持《永安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父母及其子女永安城区户籍等有证明报名登记,商业用店面未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协议未经司法部门审核备案的文书等不作为报名登记审核划片的依据。

2.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且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经核实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参与划片招生(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且父母无单独房产,但有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参与划片招生(须提供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毕业生父母无单独房产的但与其他人有共有房产的,该共有房产可作为划片招生依据(须提供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新生父母在永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单位公房的:审核其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单位正式职工工作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3年房租和水电发票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证明社保缴纳单据。

5.新生随父母在城区,但属于寄居亲友或租赁房屋,无房屋产权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6. 父母离异,以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调解)书为依据,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父母已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

7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住户,持政府拆迁办等相证明材料参与划片招生:如房屋已置换,按房屋安置的新址参与划片;如房屋尚未置换则按原址参与划片招生。

8. 2019年秋季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根据《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试行)》

(永委办〔201644)文件规定执行。

9.驻永部队官兵子女由部队出具证明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10. 根据永政办函〔2005319号函件精神,永林新华山路1号人才公寓永林新华山路职工联建房业主须持单位职工证明社保缴纳单据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册户籍证明联建名单及房屋产权证明,其直系子女到北小就读。

11.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的学校就读,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新生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2)新生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12.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31,有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

2009129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331日及之前抵押的,到房管局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4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到房管局档案室开具证明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市直各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公(民)幼儿园: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精神,为规范我市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对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划片招生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1.片内适龄就学儿童。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的招生容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按时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登记时间 

  (一)城区小学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1.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材料。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在“现场确认”环节到学校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网上报名登录途径: 

  (1)注“永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登录“小学新生报名”系统; 

  (2)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届时二维码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和永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说明:新生所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与法定监护人系明确,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属明晰的无需现场确认,其他情况的片内生需到片区所在学校现场确认。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需要现场确认,如有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燕江小学)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操作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需现场确认的片内生携带相证明材料原件到辖区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携带相证明材料原件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燕江小学)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时间:7月3日-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 

  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材料,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上坪乡村民子女入学,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在上坪小学就读,或由北塔学校采用委托管理模式接收就读。 

  (二)城区(市直街道)小学 

  城区(市直街道)各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后溪河以东(原林业局及五交化公司二级站土产公司含笑新村燕瑞花园)的居民区;燕江中路以东大同路东门路以北山边街(建发燕郡)的居民区;东门路以南至自来水公司宿舍(含魁星阁路附近的居民区;大同路以南宏泰大厦大街小街大同时代嘉园南门花园的居民区;新西路以南,燕江中路以西,五四路附近(豪门御景小区水坝路小区五四花园群燕小区闽东商业广场)的居民区。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南路以东以西,巴溪河以东,石门桥以北片区。燕江南路以东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荣兴路地税局省一建住宅区林业花园景祥佳苑安居花园上茅坪村石门新村;燕江南路以西茅坪村茅坪综合商住楼中天豪苑烟草公司新佳洁广场新华市场住宅区石门花园及石门别墅区。 

  荣康路以南含笑大道以西的龙岭新村龙福小区五洲凯旋门住宅小区诚上广场诚上润园住宅小区。 

  3.第三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后溪河以南以西东门洋路(林业新村电机厂安置小区东盛小区长坑垅新村新桥洋上新桥)附近居民区。 

  4.巴溪湾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巴溪河以西片区:东坡路以南新安大院龙山馨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建发永郡新安路五洲新安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巴溪大道以西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第一城一期二期三期;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北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南景泰秀水小区咏梅园小区盛景小区;国林路以北永星小区大帝永隆住宅小区永安山庄凯悦蓝山鑫科时代广场。 

  5.燕东街道东门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以东,解放路(燕东新村绿景佳园胜小区仙泉坑铁二村铁三村儒林苑仙泉财富广场)附近的居民区;库区路以北(车辆段车务段双龙小区)附近的居民区;后溪河中段(大树下居民区东郊新村铁一村铁四村麻岭新村)附近的居民区。 

  6.燕南街道燕江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中路以东,牺和路南坑路(气象站原一塑宿舍区建发央著园丁小区环卫处市立医院住宅小区永安三中住宅小区南塔新村);大窑坑路(万博苑天悦龙庭)含笑大道永乐佳房一期二期三期阳光丽景开辉汇景城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金色蓝庭住宅区中央佳园住宅区奥体国际住宅区森林庄园。 

  7.燕南街道南门小学的招生片区:南溪路绿洲嘉园埔岭新村金地花园福乐花园艺墅森林住宅小区蝶翠山水小区上溪第小区汽车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区;国林路以南东坡国有林场安置房金色华府青竹苑景中青悦府住宅小区。 

  2019年秋季恒大翡翠华庭楼盘小区纳入南门小学招生片区。 

  8.燕南街道永浆小学招生片区:永浆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9.燕南街道吉峰小学招生片区:吉峰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10.燕南街道黄历小学招生片区:黄历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1.燕南街道洛溪小学招生片区:洛溪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2.燕西街道西门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北,巴溪河以西中山路湖滨路的蓝湾尚都九龙湾小区湖滨小区蓝湾园平安小区信合花园日出东方小区吉安新村永安一中月亮之上住宅小区五一桥小区检苑小区;东坡路以北凯城华府探矿厂职工住宅小区吉祥花园广新路住宅小区三里亭小区翠林苑澜山世纪云顶美墅锦绣明珠楼盘住宅区。 

  13.燕西街道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下渡村北塔小区原纺织厂安置小区香樟花园蝶泉湾住宅区祥和花园梅园小区煤建三处四处大帝龙泉佳园景安佳苑尼葛工业园区附近的住宅小区。 

  上大溪路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香樟大道碧水嘉园圣帝斯堡住宅小区划归为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注:该片区招生办法采取“三年早知道,期间自主选择”的方式予以过渡。即截止到2019年秋季,该片区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就读西门小学或北塔学校小学部就读。2020年秋季招生起该片区正式划归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燕北街道飞桥村纳入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北塔学校负责接收。 

  14.燕西街道上吉山小学招生片区:上吉山村下吉山村文龙村霞岭村青松村罗岩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5.燕西街道大炼小学招生片区:大炼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6.燕北街道北门小学招生片区:新西路以北燕江中路以西,江滨路以东的江滨花园建融花园燕景小区金源小区永乐家园晏公小区新府路附近的名流公馆小区;燕江东路以西库区路以南,解放北路的桃源新城茶花山庄黄山新村红山小区名流豪庭营福小区贮木场安置房名流时代广场附近的居民区。 

  17.燕北街道北小分校招生片区:大洲后兴坪村坂尾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8.燕北街道益口小学招生片区:益口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9.燕北街道西坑小学招生片区:西坑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20.燕南街道桂口小学招生片区:化工厂居民区燕南街道的桂口村西洋镇的三畲村。 

  21.九中附小招生片区: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 

  22.十中附小招生片区:建福水泥厂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以外的行政村。 

  23.加福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永安煤业公司各矿区居民区安砂镇苔茹村附近居民区。 

  (三)特殊教育学校 

  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至10周岁残疾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月2日-7月4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说明 

  在确保城区10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巴溪湾小学燕江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西门小学北门小学北塔学校小学部)接收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新生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其招生名额分配及分配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报名情况,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若以上10所城区学校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后班生规模超编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编学额分流疏导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就学。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五)小学一年级班生规模说明 

  根据《国务院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0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班生规模。 

  (六)2020年秋季招生预告 

  从2020年秋季起,对招生片区生源超出招生计划容量的学校将采用“多校划片”的形式进行招生,具体招生就读办法将适时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教育局有科室学校处室与班级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各校要根据教育局招生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键环节和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做好学生信息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对于客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文件精神执行。8月25日学校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31610 

  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833099 

  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33059 

  巴溪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19228 

  北塔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98-3851295 

  西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803561 

  东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61981 

  南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3658576 

  北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5135736,5136657 

  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8- 3653885 

  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导性计划安排表 

  2.永安市2019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3.永安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有情况说明 

  

永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指导性计划安排表

 

 

 

计划数

校名

计划数

永安市实验小学

300

永安市安砂中心小学含村小)

120

永安市第二实验小学

150

永安市大湖中心小学含村小)

180

永安市第三实验小学

100

永安市贡川中心小学

90

永安市巴溪湾小学

550

永安市洪田中心小学含村小)

185

 永安市燕江小学(含村小)

300+50

永安市小陶中心小学含村小)

400

永安市东门小学

250

永安市罗坊中心小学

30

永安市南门小学

300

永安市西洋中心小学含村小)

170

永安市西门小学(含村小)

300+50

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含村小) 

90

永安市北门小学(含村小)

250+50

永安市槐南中心小学含村小) 

230

永安市北塔学校(小学部)

300

 

 

永安市桂口小学

15

 

 

永安第九中学附属小学

50

 

 

永安市第十中学附属小学(含村小)

150+10

 

 

永安市加福中心小学(含村小)

30

总计

4700

 

 

 

 





















附件2

永安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______________小学(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家庭详细住址

房产证地址名称:

或租住地址名称: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房屋权属

(注:在确认栏目上打“√”)

自购或自建

政府廉租房

单位公房

寄户

租房

 

 

 

 

 

部队子女客商子女政府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请选择符合条件的就读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名

     

学校审核

身份证号是否属实:

房产业主与新生系:

材料是否齐全:

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审核人(签字):

校长(签字):

                               

说明:1属自购或自建的,提供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的,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及相人的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2属市政府廉租房的,提供《永安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3父母在永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单位公房的,提供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证明3年房租与水电发票监护人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4属寄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寄居户主房屋产权证明;5户口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本务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单据或个体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户口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务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单据或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

本表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家长除提供原件外,相复印件附表后一份留校存档,一份送初教科备案。

 

 

附件3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资格审核有情况

  

1.父母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地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办法,新生报名登记坚持户口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如三者不统一,以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地为准。其父母需提供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材料参与报名登记。居住在市政府廉租保障住房的永安城区户籍新生也可参与划片招生,需持《永安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父母及其子女永安城区户籍等有证明报名登记,商业用店面未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协议未经司法部门审核备案的文书等不作为报名登记审核划片的依据。

2.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且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经核实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参与划片招生(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且父母无单独房产,但有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参与划片招生(须提供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毕业生父母无单独房产的但与其他人有共有房产的,该共有房产可作为划片招生依据(须提供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及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新生父母在永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单位公房的:审核其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单位正式职工工作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3年房租和水电发票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证明社保缴纳单据。

5.新生随父母在城区,但属于寄居亲友或租赁房屋,无房屋产权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6. 父母离异,以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调解)书为依据,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父母已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

7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住户,持政府拆迁办等相证明材料参与划片招生:如房屋已置换,按房屋安置的新址参与划片;如房屋尚未置换则按原址参与划片招生。

8. 2019年秋季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根据《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试行)》

(永委办〔201644)文件规定执行。

9.驻永部队官兵子女由部队出具证明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10. 根据永政办函〔2005319号函件精神,永林新华山路1号人才公寓永林新华山路职工联建房业主须持单位职工证明社保缴纳单据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册户籍证明联建名单及房屋产权证明,其直系子女到北小就读。

11.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的学校就读,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新生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2)新生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12.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31,有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

2009129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331日及之前抵押的,到房管局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4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到房管局档案室开具证明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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