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12-15 20:24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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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陶镇、洪田镇、青水畲族乡: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统筹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0.6475万元、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余资金1.603502万元和2022年三明市级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结余资金1万元合计共3.251002万元。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项目内容

补助资金(万元)

1

小陶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0.6

2

洪田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0.6

3

青水畲族乡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2.051002

合计

 

 

3.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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