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筹措下拨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6-29 15:24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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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筹措安排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共计200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方案 

    (一)示范创建对象资金分配:曹远镇汶四村分配资金400万元、小陶镇上吉村分配资金400万元、大湖镇坑源村分配资金100万元、槐南镇洋头村分配资金100万元、上坪乡大进村分配资金100万元、燕西街道上吉山村分配资金275万元、燕北街道西坑村分配资金265万元、槐南镇南山村分配资金200万元、青水畲族乡丰田村分配资金100万元。 

    (二)按照管理办法从县级配套资金中计提项目管理费用60万元。 

    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各有关乡镇、创建村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永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永委振兴办〔2024〕7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附件: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筹措分配表 

  中共永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29日

  附件:

  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筹措分配表 

省级乡村振兴

示范村

项目村类型

省级专项资金

(万元)

省级专项资金

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的资金(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三明市级与永安本级配套资金

(万元)

合计

(万元)

曹远镇汶四村

其他村,库区移民村

126.33

156.25

0

117.42

400

小陶镇上吉村

其他村

282.57

0

0

117.43

400

大湖镇坑源村

原乡村振兴试点村

70.64

0

0

29.36

100

槐南镇洋头村

原乡村振兴试点村

70.64

0

0

29.36

100

上坪乡大进村

原乡村振兴试点村

70.64

0

0

29.36

100

燕西街道上吉山村

原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

69.29

0

125

80.71

275

燕北街道西坑村

其他村

187.21

0

0

77.79

265

槐南镇南山村

其他村

141.29

0

0

58.71

200

青水畲族乡丰田村

其他村

70.64

0

 

29.36

100

县级管理费用

     

60

60

合计

1245.5

125

629.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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