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日期:2018-05-25 16:58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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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8〕9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拟定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充分利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教育需求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坚持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考试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达标高中:1900人。其中:永安一中750人;永安九中450人;永安三中(高中部)700人。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和办法

  录取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档案资料: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达标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1)参加普通高中三级及以上达标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保送生录取

  根据2018年永安一中提前批考试成绩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确定永安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保送”录取。永安一中与被“保送”录取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录取确认书并报送三明市教育局备案。

  2.提前预录取

  根据2018年永安一中提前批考试成绩总分,按照从高到低,永安一中提前预录取两个实验班共80人(含保送生录取名额)。

  “保送生”及“提前预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

  3.录取办法

  (1)中考后定向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关于做好永安一中2018年定向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

  (2)中考后录取

  继续实行“等级+分数”录取的办法。先以考生中考获得的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的等级分作为入围条件,再以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折算分和七科等级分,以及其他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在入围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

  ①按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围考生。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四个等级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满分为70分,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最低入围等级分。

  ②“等级+分数”录取。在入围人数确定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满分各150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满分各40分、30分)和七个学科等级分(满分各10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往届考生扣减总分的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③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全部录取。

  4.对三明市以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考生,没有地理、生物两科全市会考成绩的,需参加我市在6月24日组织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2018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2017年考试成绩为准,不再进行补考。

  5.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行为,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三)关于部分学校特招录取工作

  1.永安一中保送录取、提前预录取(方案另发文)。

  2.永安九中招收“宏志班”学生。录取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中考成绩列永安市前750名的2018届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控制在50名以内,列入九中正取计划,九中2018届初三宏志班学生必须在提前批填报九中宏志班志愿。“宏志班”招生由学校提出具体方案,5月11日前报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3.永安三中(高中部)招收“体育班”学生。招收具有体育特长及发展潜力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控制在50名以内(含田径专项生35名,足球专项生15名),列入永安三中(高中部)正取计划。“体育班”招生程序由学校提出具体方案,于5月11日前报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永安三中(高中部)招收“艺术班”学生。招收具有美术、音乐特长及发展潜力的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控制在50名以内(包含美术专项生30名,音乐专项生(含声乐、器乐、舞蹈等专业20名),列入永安三中(高中部)正取计划。“艺术班”招生程序由学校提出具体方案,于5月11日前报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四)报考及志愿填报办法

  志愿填报办法:实行中考网上报名。三明市中招办将制定下发《三明市中考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各校按照《实施办法》做好报名指导工作。永安三中(高中部)、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九中不受户籍、学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学籍生及符合借读条件的借读生均在就读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并在就读学校确认报名信息。社会考生、往届生参加网上报名,于3月20号到中教科确认报名信息。社会考生相关学籍证明及无本市学籍的考生要持相关证明3月20日上午前交到教育局中教科。

  (五)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中考前:永安一中保送、永安一中提前预录取

  中考后:

  提前批:永安九中宏志班、永安三中(高中部)体育班、永安三中(高中部)艺术班

  第一批:永安一中

  第二批:永安九中

  第三批:永安三中(高中部)、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任报一校)

  考生志愿依照批次顺序录取。

  (六)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享受3分照顾者:梅列、三元市区户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享受5分照顾者:梅列区、三元区农村户籍及其他县(市)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享受10分照顾者: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顾者:烈士子女。

  (五)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思想品德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招商引资对象的企业高管人员及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除以上照顾政策外,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总分(含语、数、英三科总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及7个学科等级分)来确定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有关照顾政策

  严格按照三明市规定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的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五、招生工作纪律

  1.各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2.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违规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3.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招委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数。

  4.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无理干涉、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强行扣留职教生源档案。

  5.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当地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

  6.招生学校不得误导社会、误导学生及其家长。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7.初中学校及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或联系电话,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搞“有偿招生”。

  8.享受照顾分的考生信息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

  9.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校正取生录取结束后,立即组织新生报到。被正取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严禁冒名顶替。报到要规定合适的报到期限,预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举报电话:3617825(教育局)、3834175(监察局)。

  六、几点说明

  1.无本市户籍学生可以参加中考,录取办法与具备本市户籍考生相同。

  2.普高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有关问题分别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咨询电话:361927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咨询电话:3617827)负责解释。

  

 

永安市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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