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图书馆馆内借阅规则

日期:2023-09-08 10:02 来源: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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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个人借书证、阅览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开架外借书库或报刊阅览室。

  二、请勿将易燃易爆与污染物品等带入馆内。

  三、保持安静,请勿高声谈笑喧哗。

  四、公共环境,保持整洁。馆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五、爱护公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严禁偷盗书刊行为。

  六、做文明读者,不讲脏话、不讲污辱人格的话。

  七、本馆设有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供读者查用。读者可自行检索,如有疑难,可请工作人员协助。请不要抽撤卡片,阅毕请入回原处。

  八、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

 

  图书开架外借规则

  一、读者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借书证,不得转让和代借。每人每次限借一至两册。

  二、图书外借期限为20天,可续借一次7天,逾期一天交罚金0.50元。

  三、先还书,后借书,读者所带包裹存放后方可进入开架书库,借书处严禁吸烟或吃东西。

  四、读者可到开架书库自行选书,如不外借,请将图书放在该架空留处,由工作人员归架。

  五、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请当面检查,发现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应立即申述,以明责任。未经登记的书不得带出外借处,否则以偷书论处。

  六、如需帮助,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或填写“参考咨询登记表”。

 

  报刊阅览(外借)规则

  一、本阅览室所有报刊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读者可自行在开架报刊阅览室自行选择报刊阅览,阅后请将报刊放回该架空留处,由工作人员归架。

  三、读者应自觉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图画,撕割,如有发现,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四、读者如需外借期刊,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阅览证。阅览证有效期一年。

  五、读者凭阅览证每次可外借期刊一册,借期七天,逾期一天交罚金0.50元,逾期五天以上者,阅览证作废。

  六、借出期刊,当面检查,发现破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声明,以明责任。

  七、阅览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声明,遗失期间责任由读者负责。

  八、如需帮助,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或填写“参考咨询登记表”。

 

  少儿阅览室借阅规则

  1、读者凭借书证借阅图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可委托代还图书,不得代借、转借、涂改。

  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本馆办理挂失手续,如发现挂失前有冒名借书等情况,责任由遗失者负责。

  3、少儿读者办证押金50元、工本费5元,一次借阅图书1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借阅图书超期,要处以停借与罚款。(滞纳金每天0.10元)

  4、实行开架借书,凡外借图书,须经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否则按窃书论处。借书时读者应仔细检查图书有否污损、撕面、剪缺等情况,若有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一律由读者负责。

  5、个人书籍、书包和其他物品等不得带入书库,提倡文明借书,保持库内的安静与整洁。

  6、在书架上选书,要使用书位牌,不借的书要放回原处,不得乱拿乱放。以免搞乱图书的排架,影响图书的查找和利用。

  7、借阅的图书如遗失或严重损坏,即影响继续使用者,按原价的2-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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