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4日拟作出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焦糖类铵盐利用处置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6-14 08:55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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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焦糖类铵盐利用处置技改项目

永安市尼葛路1899号科宏二期厂

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技改后淘汰低品质铵盐,高品级铵盐规模由11164t/a增加至11583.4t/a,焚烧炉年运行时间从658h(24h/d,共28d/a)延长至7200h(24h/d,共300d/a)

见附表1

  附表1

序号

环境工程类别

防治措施

验收标准

1

废水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0t/d),工艺为“调节池+生物选择池+CASS生物反应池+缓冲水池+氧化反应+调碱絮凝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B级标准

2

废气

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活性炭喷射+脉冲布袋除尘器+四级碱液(氨水+双氧水)喷淋+一级水喷淋+35m高排气筒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焚烧炉尾气排放口设在线监控设施: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NMHC

落实情况

3

噪声

隔声、减振、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4 类标准(东侧厂界执行4类,其余厂界执行3类)

4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炉渣、飞灰等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摆放及进出台账管理,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及时按规范要求办理转移处置手续。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

土壤、地下水

(1)落实分区防渗。

(3)场地内已设置地下水监控井1个。

6

环境风险

(1)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扩,总计336m3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符合应急管理要求

7

排污口规范化

(1)按《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设置排污口标志。

(2)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焚烧炉排放口设在线监控设施: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

8

环境管理

(1)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2)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操作使用和维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建立台账,并保证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3)做好固体废物处置的有关记录和管理工作。

(4)申领排污许可证。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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