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日拟作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三明观成(福川)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8-02 10:03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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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观成(福川)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

观成(福川)220kV 变电站: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

220kV输电线路: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大湖镇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观成(福川)220kV变电站工程新建1台主变,容量为1×180MVA;本期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3回;10kV出线8回;10kV电容器容量4×8Mvar,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90m3的事故油池。

三明富兴~兴平π入观成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9.9km,其中单回路架设长约3.8km,双回路架设长约6.1km。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1)一般区域生态保护措施

避让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②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减缓措施:

①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可回填的松散土要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

②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址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

③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项目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④塔基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⑤塔基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⑥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⑦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⑧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⑨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展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⑩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恢复和重建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址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并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地面硬化。

②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2)涉及生态公益林的专项保护措施

①输电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尽量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减少对林木的砍伐。

②在生态公益林内进行塔基施工时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塔基征地范围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

③在生态公益林内施工时,应尽量利用人力和畜力进行运输,若需新开辟施工便道,应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

④施工期间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设置牵张场。

⑤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杆塔组立使用抱杆吊装,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塔基周围植被的破坏。

⑥在公益林内放线时应采用飞行器放线等不破坏植被的放线方式。

⑦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塔位,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的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

⑧塔基基础开挖土石方应优先回填,塔基处表层所剥离的15~30cm耕植土应临时堆放,采取土工膜覆盖等措施,用于后期塔基边坡的覆土并进行绿化,对新建塔基周围土质松散,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形,必须砌护坡或挡土墙,并留有排水边沟,以防止水土流失。

(3)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专项保护措施

避让措施:

①临时道路、堆料场、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减缓措施:

①本项目1基杆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塔基位于山坡,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掏挖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②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植被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分层回填并及时碾压夯实,防止水土流失。

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④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林木的砍伐(采取高塔架设以及无人机展放线的施工工艺等),将植被因工程占地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⑤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施工运输道路及人力运输道路进行合理的选择,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物,建议因地制宜采取汽车运输和人抬马驮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对运至塔基的塔材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进行堆放。

⑥架线施工时,应提前选好牵张场地,确定牵、张机及吊车等大型机械和线材的摆放位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对机械和材料的摆放位置范围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防止机械、材料的碾压而破坏地表植被。

⑦划定施工界限。为消减施工队伍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配合植物资源保护措施中设置的标牌),在施工区内采用告示说明其法律要求和责任,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区以外活动。

恢复与重建措施:

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空线路施工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

②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③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

验收落实情况

为保障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运营期需要修剪架空线路走廊内过高的树木。

验收落实情况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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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变电站施工时,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架空线路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基本无废水产生;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3)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项目部修建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线路跨越胡贡溪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塔基定位及杆塔设计要求

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将塔基设置在两岸山脊之上,远离河流和汇水区域。

②塔基基础施工要求

线路跨越胡贡溪两侧基础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避免产生生产废水进入水体。

③牵张场岸堤布设要求

为保护跨越的河流水质及生态环境,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牵张场等设置在岸堤保护范围内。

④施工便道要求

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在临近河流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河流周边设置施工便道。

⑤文明施工要求

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河流附近,严禁在河流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杜绝在河流附近施工时随意倾倒废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不能回填利用的弃渣全部及时清运并进行集中处置。

验收落实情况

变电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验收落实情况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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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2)在变电站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少噪声影响;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3)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

(4)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70dB(A),夜间≤55dB(A)。

(1)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应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声压级≤65dB(A));

(2)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3)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观成(福川)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架空线路沿线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执行1类标准。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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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2)变电站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3)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4)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

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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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本项目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项目部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2)变电站开挖产生的弃土应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弃渣点;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塔基周围进行平整。

(3)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4)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验收落实情况

(1)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

(2)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验收落实情况

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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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站采取户外GIS布置型式,能够有效降低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

(2)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6.5m,能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标准限值要求;经过居民区时,单回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9.5m,双回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12.5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4)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10kV/m的标准。满足预测导线对地高度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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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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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监测因子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1次,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监测,根据电力行业环保规范要求定期监测(变电站投运后每4年监测1次),主变大修前后监测1次(仅噪声)。

验收落实情况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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