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日拟作出福建省中嘉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再生塑料及一万吨塑钢带迁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2-01 08:36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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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三万吨再生塑料及一万吨塑钢带迁建项目

永安市尼葛工业园2359号

福建省中嘉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再生塑料瓶片3万吨(利用生产的再生塑料瓶片作为原料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万吨),不再生产塑钢带。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

热熔挤出废气(DA001)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密闭式集气罩+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根

混料废气(DA002)

颗粒物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1根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DA003)

非甲烷总烃

池体加盖密闭+二级碱液喷淋+15m排气筒1根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等。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BOD5、SS、氨氮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LAS

建设1套处理能力3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75.2%回用于生产,24.8%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声环境

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

等效连续A声级

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场。

(2)经集中收集后,统一委托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与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场地硬化防渗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避免硬化防渗层破损

生态保护

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②配备足量的环境应急物资。

③设一容积不小于220m3应急池,雨水、污水排放口设置应急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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