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7日拟作出福建三明碳素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安市等静压石墨深加工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1-17 15:55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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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安市等静压石墨深加工项目 

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区15号厂房、16号3幢生产车间 

福建三明碳素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深加工)2000吨半导体及光伏用热场材料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 

粗加工粉尘排气筒(DA001) 

颗粒物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TA001)+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精加工粉尘排气筒(DA002) 

颗粒物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TA002)+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石墨纯化排气筒(DA003) 

氟化物 

集气罩+碱喷淋塔(TA003)+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车间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车间设排气扇等通风装置,加强车间内通风,厂房隔离、地面沉降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震、隔声等措施;设置严禁鸣笛标识 

固体废物 

(1)废机油、废碱液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与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综合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车间实施分区防治,各装置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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