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4日拟作出福建聚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年产180万平方米石墨导热材料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10-24 11:47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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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安市年产180万平方米石墨导热材料项目

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37号

福建聚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80万平方米石墨导热材料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

废气排放口DA001

颗粒物(碳黑尘)、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碳化、石墨化工序每台设备配套一条密闭收集管道,碳化炉和石墨化炉均为真空设备且持续抽真空;清洗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保持局部微负压状态,废气收集后和碳化废气、石墨化废气一并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碳黑尘)、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合理布置车间,清洗区密闭,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加强设备管理等。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SS、NH3-N、BOD5

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永安市贡川产业园水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声环境

厂界噪声

等效A声级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妥善分类收集后由物资部门清运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装运等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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