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31日拟作出永安市民商贸易有限公司复合型煤炭 生产线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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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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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型煤炭生产线项目 |
永安市燕北飞桥村233号 |
永安市民商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条复合型煤炭加工生产线,年产20万吨复合型煤炭 |
见附表1 |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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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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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废气排放口DA001 |
颗粒物 |
封闭厂房+喷雾抑尘,给料、配料、破碎、搅拌、球磨等工序配套集气装置,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共用一套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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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扬尘、生产工艺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封闭厂房、路面硬化、路面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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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SS、NH3-N、BOD5 |
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林灌,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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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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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灰袋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外运砖厂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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