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东坑村东坑开发区长年非法大规模洗沙,造成环境特大污染行为》的调查反馈
市民:
2025年1月2日,我局收到永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转办的“举报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东坑村东坑开发区长年非法大规模洗沙,造成环境特大污染行为”的信访件,我局已依法组织人员予以情况核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举报反映问题
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东坑村东坑开发区长年非法大规模洗沙,造成环境特大污染行为。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2025年1月9日,我局对您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您举报的企业为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地址:永安市洪田镇东坑工业集中区6号)。
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将厂房、设备、办公及附属设施、空余场地等租赁给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长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审批,2016年9月完成年产20万吨长石粉环保违建设规项目备案,2020年6月22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50481577030175H001W)。
经调查,该公司产品为长石粉,未发现有洗砂行为。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鄂式破碎机2台,筛分设备1台,湿法球磨机2台,滚筒式烘干机1台。破碎、球磨、包装工序均在厂房内,非露天作业;包装工序建有布袋除尘器;厂房内建有废水导流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泥罐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2025年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废水排污口采集水样,经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监测水质达标,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对您诉求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但无法与您对接核实具体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若发现存在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反馈。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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