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日期:2023-11-30 16:46 来源:永安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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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91号)第十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根据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规范性文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受理机构: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综合窗口 

审批机构: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申请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4.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 5.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6.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7.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8.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9.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申请材料: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1.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2.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行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6.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材料 

7.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 

9.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 

10.申请报告 

11.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12.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13.授权委托书 

14.法人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证明材料 

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6.安全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安全人员投入和考核合格承诺书 

办理流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对申请道路运输证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有效予以办结。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道路运输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下载或窗口领取 

填表示例: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下载或窗口领取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8118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办公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综合窗口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2路及D17路市政府站下车 

状态查询: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或 0598-88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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