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补(换)发办事指南

日期:2023-11-30 16:47 来源:永安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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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补(换)发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规范性文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 第十四章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发、补发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时限为道路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时应对其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复核,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换证工作可结合年度道路运输经营者信誉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收回原证件,按原证件编号换发新证。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需补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并在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申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发新证,并重新编号。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换证及遗失补证的,其证件有效期一律填写换、补证日期至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受理机构: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综合窗口 

审批机构: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申请条件:1.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需补发的。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报刊; 

3.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流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对申请道路运输证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有效予以办结。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道路运输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下载或窗口领取 

填表示例: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下载或窗口领取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8118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办公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综合窗口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2路及D17路市政府站下车 

状态查询: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或 0598-88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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