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26 10:22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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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件事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比对核验。

   3.[法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五)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受理机构:

  1、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

  审批机构:

  1、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

  申请条件:

  一、就业登记。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注销手续。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经办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二、职业指导。有职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有了解就业政策法规需求的劳动者。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套餐涉及事项的申请材料至巴溪大道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由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无误情况下由综合窗口人员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法定办理时限:即办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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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

  2. 电话咨询:0598-3637086(就业中心)

  办理地点: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及就业中心)

  交通指引:社保及就业中心:乘坐1路、2路、D1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下车

  3. 状态查询:咨询窗口电话:0598-3637086(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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