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永安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08 11:01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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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条件,细化措施。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学校要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建立手机进入校园申请制度和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提供必要保管装置,明确管理责任人,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二、精准服务,优化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设立校内公用电话或其他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切实解决通话需求。要优化学校管理,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值班老师等工作人员的具体管理责任,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生在寝期间等重点时间段的管理。要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落实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不同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责任,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校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学校具体的管控措施。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使用手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榜样;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合理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各学校要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各校推进工作过程中好的作法请及时报送教育局思政科,邮箱:szk3617826@126.com,联系人:陈桔焊、陈艳琴,联系电话:361782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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