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永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11:52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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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1.明确学生睡眠要求。要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8小时,养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形成中小学生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 

  2.规范学校课时管理。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的规定。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将午休时间排进课表,午休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形式可以由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实施。 

  3.开展作息宣传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学生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寝室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指导家长提升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的意识和能力,赋能家长学会处理孩子电子产品和网络使用等问题,引导家长为学生健康睡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切实发挥社区街道在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在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关注学生睡眠促进健康成长”的宣传活动。 

  4.探索实施学生午睡管理。探索家校配合实施学生午睡管理工作。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员午睡管理,午托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午睡条件,推进学校空间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优化教室布局、利用图书馆、专用教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午睡垫、午睡枕等设施,创设学生午休条件。利用午间校园广播播放舒缓音乐等,营造校园午休氛围。严禁午睡时间学生接触电子类产品。 

  5.实施睡眠监测与干预。建立市校两级睡眠监测机制,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监测,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睡眠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举措。深化医教结合,针对长期失眠、睡眠质量不良、存在睡眠障碍的学生,提供个性化诊断评估和睡眠指导;对于个别存在严重睡眠障碍的学生,在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前提下,可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6.构建中小学睡眠管理协同体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采用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纳入信用评价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晚间授课、作业布置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或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确保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为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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