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永安市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日期:2021-07-25 16:50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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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精神,满足广大家长需求,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帮助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和社会教育资源的辅助服务功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暑期校内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科协、社区等政府组织开展校外托管服务,应遵从学生家长意愿,充分征求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严禁强制师生参加。 

  (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及政府组织机构开展校外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暑期校内和政府组织机构开展的校外托管服务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社会影响大,要量力而行,不可盲目贪大求全,搞“一刀切”,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安排1期,时间为2周(不含双休日,共10天)。每天实施“3+2”模式,即:上午3节课、下午2节课,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0:50,下午15:00-16:30。暑假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8月1日后,具体由各学校和政府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服务场所。校内为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中心活动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社区“四点半学校”等公益性场所为辅助场所。 

  (三)服务对象。城区暑期在家无人照料的小学一至五年级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四)服务内容。一般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可结合我市新时代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等,合理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禁止将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变相成为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禁止给学生布置作业。 

  (五)服务经费。每生每天收费10元,每期100元,由各校收取费用进入课后服务指定专户,专款专用。 

  (六)服务酬劳。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不足30名,但超过15名,也按1名教师配),每90名学生增配1名教辅人员(或教师)协助。学校安全保障等人员按正常校历教学时段配备,并安排1名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引导和鼓励(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积极吸纳还乡大学生及社会专业人士等人员参与学生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对参与暑期托管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每节课40元,各校可根据暑期托管服务人员不同适当调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小学和政府组织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校一案”制定方案,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加强安全保障。各校和政府组织机构要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暑期校内校外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以及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特别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有关学校和政府组织机构应投保校方责任险,建立校园伤害风险管理机制,尤其是损害赔偿多方共担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强人员配备。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吸纳还乡大学生、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并把好参与服务人员的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强对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工作监管,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动督查等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对借暑期校内外托管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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