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安市2023年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日期:2024-01-12 16:11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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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3号)文件要求,永安市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于2023年12月26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布《关于组织申报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制定印发《永安市2023年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永政农〔2023〕158号)文件。根据方案规定的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及区域性农机社会化示范服务中心申报标准,经研究确定永安市安砂燕飞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及区域性农机社会化示范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19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七日内(2024年1月12日-19日)向农机中心办公室反映。电话:3851236。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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